宜蘭攤商愛犬遭駕車撞死 飼主控蓄意、肇事者妻稱非故意

從監視器畫面看,果菜市場攤商飼養的狗躺著休息,不料1部轎車開進市場,直接向狗撞擊、輾壓,狗雖然逃離車輪下,但不久後就被攤商發現口吐鮮血死亡。

攤商表示,「先停下來,他也沒有停到狗的前面讓牠走,他就直接把牠壓過去。」

攤商指出,「有的業者還在哭,我們的業者還在哭。牠就像孩子乖乖,很得人疼。」

攤商看到撞擊畫面相當不捨,因為這隻狗已飼養多年,和多數攤商都有感情,批評轎車駕駛先在狗前面停下來,明明就有看到卻還是撞狗,實在很惡劣,分明是故意的,除PO網要找出肇事車主,也向警方報案。

肇事者太太回應,「我們不是蓄意,也不是惡意,因為如果看到地上有東西,我們絕對不會輾過去,這是正常的反應。但是因為我們眼睛在看上面,我們真的確實沒有看到。」

肇事男子的太太事發後到果菜市場向攤商道歉,聲稱事發當時天色很暗,在找攤位的位置,沒注意到狗就撞上,先生有下車找,但不確定是否撞狗,因此開車離去。

宜蘭動植物防疫所股長劉恭良提及,「在《動保法》的規定的話,如果是故意傷害犬隻到死亡,他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去的狗已被送往火化,警方也通知肇事者21日下午到案說明。動植物防疫所表示,若故意傷害動物至死亡,違反《動保法》第6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過失致死,仍可處1萬5000元到7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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