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羅東男涉彈弓射死綠頭鴨 違反《野保法》可罰最高30萬

縣議員憤怒的要男子撿起躺在湖邊已奄奄一息的綠頭鴨,因為該男子用彈弓射擊導致綠頭鴨死亡,議員見狀相當氣憤。

宜蘭縣議員陳鴻禧表示,「你看現在湖內的鴨可能看起來越來越少,以前也有天鵝,還有鵝、鴨子,可是現在每天我在這邊看,好像數量會越來越少。」

羅東運動公園內的虹明湖生態豐富,有綠頭鴨、鵝、烏龜和吳郭魚等生物棲息。議員批評,民眾用彈弓射擊綠頭鴨,根本是獵殺行為,如果不制止、管理,湖內的鴨、鵝等生物,已經越來越少,更呼籲大家,如果看到類似行為一起制止,守護美好環境。

民眾認為,「不要射綠頭鴨,我覺得這樣傷害牠也會痛,對你自己也不好。」

至於被射擊的綠頭鴨,管理單位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處理,將鴨送往動植物防疫所,但已經明顯死亡。

宜蘭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鄭吟秋說,「如果針對一般的野生動物獵捕的話,會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9條,可能會有6到30萬的罰鍰。」

縣政府說,綠頭鴨雖非保育類動物,但男子的行為如查證屬實,涉及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可以開罰6到30萬元罰鍰。

管理公園的體育場則表示,會加強公園巡邏,未來也盼能建置科技執法,來防範類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