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為躲棧板釀3車連撞「擋風玻璃全碎」 駕駛胸挫傷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追撞2車,駕駛胸部挫傷送醫救治。(圖/警方提供)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追撞2車,駕駛胸部挫傷送醫救治。(圖/警方提供)

國道1號北向270.9公里處,今(25)日中午12時40分發生追撞車禍,一名郭姓男子駕駛大客車,疑似為了閃避中線車道上掉落的棧板,剎車不及追撞莊姓男子駕駛的自小貨車,莊男又再追撞前方張男所駕自小客貨車,3輛車全撞在一起,大客車的擋風玻璃全碎,郭男胸部挫傷送醫救治,肇事原因及責任由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調查處理中。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表示,今日中午12時40分在國道1號北向270.9公里處,80歲郭男駕駛大客車,往北行駛於中線車道,疑似因閃避中線車道上掉落棧板,剎車不及撞擊由48歲莊男所駕駛的自小貨車,莊男的小貨車再推撞前方26張男所駕駛的自小客貨車。這起車禍造成大客車郭姓駕駛胸部挫傷,送醫救治,酒測值待檢驗。而莊男及張男2人未飲酒。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導致小貨車及自小客貨車的車尾受損。(圖/警方提供)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導致小貨車及自小客貨車的車尾受損。(圖/警方提供)

由於車禍撞擊力道強烈,大客車的擋風玻璃全碎、保險桿掉落,而小貨車及小客貨車的後車尾也都被撞凹毀損。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導致小貨車及自小客貨車的車尾受損。(圖/警方提供)
客運為了閃避棧板,導致小貨車及自小客貨車的車尾受損。(圖/警方提供)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裝載貨物不穩妥(掉落)為今年國道10大肇事因素第4位,經統計交通事故共有478件。依《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貨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裝載之貨物,應嚴密覆蓋、捆紮牢固。若裝載之貨物未依規定覆蓋、綑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最高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1萬8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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