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文】重探台語古典語彙:「鬥」應還原為「湊」
台語有很多源自古漢語的詞彙,語意清晰、文字簡潔平易,適合納入台語文書寫系統,可惜大都被同音字掩蓋,例如筆者曾談過的「別」,台語白讀bat,被同音字「捌」取代,意為認識/曾經,又如「各」,讀koh,被同音字「閣」取代,意思由古漢語的「異」,引申為又/再一個,等等。
本文探討的「鬥」,台語讀tau,在古漢文裡,由戰鬥時的短兵相接引申為接合/湊合,但僅用於建築及器物上的接合,如「鬥榫」;唐代文人杜牧的《阿房宮賦》中有「鉤心鬥角」一詞,即指宮殿的屋心、簷角等結構上的接榫錯綜而精緻;後來,漢語社會把「鬥」的湊合義擴大到人事上,如「鬥份子」,意指大家各出一份湊錢做為賀禮或合夥辦事。
「鬥」的這個引申義,也被漢語系如閩南語、客語和粵語等地方語系採用,凡是華語「湊」字表達有關湊合、拼湊的詞彙,閩、客語幾乎都可以把「湊」換成「鬥」,如「鬥鬧熱」(湊熱鬧)、「鬥100銀」(湊100元)、「鬥人數」(湊人數)、「鬥伴」(湊伴)等。
此外,閩客語還自創華語沒有的詞彙,例如「鬥陣」(結伴、聚會、相處)、「鬥相共」(互相幫助)等,從上述使用「鬥」的閩客語詞彙,可見證閩、客兩種台語在語言文化上的親近性。
這兩者最大的差別,在於客語詞典把「湊」和「鬥」二字並用,發音也相仿,而閩南語詞典,從日治時代的《臺日大辭典》到現代的《台華對應綜合大辭典》等辭書,對「湊」的處理都很草率,只有「湊巧」(讀tshau-khiau)及「湊拄坎」(讀tshau-tu-kham,意為勉強湊合)兩詞條,且這兩個詞語是福建人使用的,台灣社會不用。
甚至官方的《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竟連「湊」字作為台語詞條也厥如,「湊」字僅出現於「湊巧」等華語翻譯句,這是漢語系辭書沒有的怪現象,而同樣是官方的《台灣客家語常用詞辭典》就收有「湊陣」等含「湊」字的詞條共9條。
假如「鬥」是大家能接受的字眼,閩南台語字典用「鬥」不用「湊」或許問題不大,但事實是古漢語「鬥」的湊合義在現代華語已不採用,建築業的「鬥榫」也被「接榫」取代,而「鉤心鬥角」早已失去原義,變成人事上的明爭暗鬥。
總之,「鬥」只剩下爭鬥/戰鬥的意涵,在此情況下,閩、客語的「鬥陣」「鬥伴」「鬥相共」等,難免會予人「爭鬥」的負面印象,跟它們表達友好合作的本意背道而馳。
不僅如此,閩南台語因大量使用仿音而不表義的同音字,這個「鬥」也會被誤解為同音字,加深台語是缺少書寫文字的落後方言的印象,無助於提升公眾尤其年輕世代對母語的信心和敬重。
職是之故,「鬥」雖是正確的古典語彙,但在台語文書寫系統中,應換成「湊」字,或效法客家台語,「湊」與「鬥」並用,比較能與現代文化接軌而方便母語的推廣和學習。
從福建到台灣的主流語文界,認為「湊」只能讀tshau(音臭),不能讀tau(音鬥),而「湊」在閩南台語裡只有「湊巧」的意思,這跟客語及粵語界的認知有很大落差,也與事實不符,實為閩南台語書寫上的一大缺憾。
根據筆者研究,「湊」在閩南台語裡可白讀tau,表達湊合、拼湊、接合、互助等廣泛意涵,可取代「鬥」,或二字並行,納入台語文書寫系統:
第一、在古漢語裡,「鬥」本來只表達建築和器物上的接合,後來擴大到社會及人事層面,尤其在閩南語和客語,凡漢語「湊」表達拼湊、湊合、接合等義的詞彙,例如湊熱鬧/湊錢/湊伴/湊人數等,閩南話都把「湊」讀為tau(音鬥),轉成自家語彙,閩南話自造的「tau陣」「tau相共」「tau腳手」(意為幫忙)等詞彙,也是以「湊」為依據。
故「湊」字在閩南話除按照轉音規則文讀為tshau(音臭),還白讀為tau(音鬥),只是傳統字典未有標注,改用「鬥」字代表,使得「鬥」與「湊」處於一種暧昧卻可互通的語境。
相較之下,客家台語把漢語的「湊」納入自家語言,與「鬥」並用,粵語也有類似語境,只不過粵語比較親近華語,效法華語直接使用「湊」表達湊合義的場域,比閩客二台語大得多(註)。
第二、「鬥」與「湊」互用的情況,在民間小說有鮮明的呈現,《漢典》及《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版本》都有「湊份子」和「鬥份子」二詞條,前者出於紅樓夢,後者出於金瓶梅,意思都是指湊錢送賀禮或辦事,可見在漢語社會,「湊」與「鬥」被視為一體,而此一體性擴展到閩客二台語乃至粵語。
第三,根據Globse多語字典,閩南語的「湊」,用在「湊巧」時,唸tshau(音臭),用在湊合義,例如湊鬧熱/湊伴/湊數,唸作dau/tau(音鬥)。
第四、百度百科回答閩南話「湊」的讀法,最佳答案是:「來湊熱鬧,這邊河洛話(閩南話)說成:『來湊鬧熱』」,這個「湊」通於「鬥」,唸tau。」還有「三不五時來湊陣」的閩南語例句,這個「湊」當然也是唸tau。
第五、台灣知名作家吳明倫的著作《湊陣》,封面寫著羅馬拼音Tau-Tin,書中有一句話:「咱陣頭愛湊,鬧熱嘛愛湊,逐家湊陣共神明湊鬧熱」。吳氏明白告訴大眾,台語tau不要再寫作「鬥」,應還原為「湊」。
第六、台灣俗語「竹篙tau菜刀」的tau字,媒體都寫作「湊」,沒有人再用「鬥」字,即此一端,顯見閩南台語辭典拘泥「鬥」而排斥「湊」的作法,已不合時宜,非改弦更張不可了。
台語漢字的變音彈性很大,例如本文前面說的「鬥相共」,「相」字文讀siong,用於「互相」,在這裡變音為鼻音saN,音同衫,而「共」字文讀kiong,用於「共同」,就變音為kang。
「相」字還有另一變音sio,音同燒,用於「相罵」,故「湊」不能只按照台語詞典讀為tshau,還可依循華語晝/投/斗/罩等轉讀台語tau的轉音規則,白讀為tau,綜合上述,筆者一貫主張以轉音規則作為語源研究法之一,是站得住腳的。
結論:
「湊」台語文讀tshau(音臭)在台灣幾已成廢字廢音,但白讀tau(音鬥)則是鮮明活潑的古典詞彙,也是與華語互通的現代台語,表達湊合/接合/互助等正面意涵,故建議效法吳明倫先生還原「湊」的白讀音tau,取代「鬥」字,使台語文書寫系統更顯正當合理和新穎活潑,並與現代文化接軌。
註:在香港,粵語的湊合義已不使用「鬥」字,而用「湊」或「夾」,「鬥」是非正式用語,或許廣東的傳統社區仍在使用。
專文屬作者意見,文責歸屬作者,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