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中國違反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應受處分,甚至除籍

【專欄】中國違反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應受處分,甚至除籍
【專欄】中國違反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應受處分,甚至除籍


廖天琪(德國)
成立於1923年的國際刑警組織,已是百年老店,它對於維護全球的安全與和平具有極重的份量。這個跨國界的組織其主要任務是打擊恐怖主義及跨國犯罪,另外的重點包括:危害人類罪、謀殺、詐欺罪、腐敗、洗錢、兒童性虐待、人口販賣、環境犯罪、販毒。
宗旨雖「高大上」漏洞卻不遑多讓
該組織必須保持政治中立,不可捲入干預政治、軍事、宗教或種族等性質的爭端。
這個組織不論從宗旨、成員國的眾多和資金配備方面看來,雖然「高大上」,但是就如聯合國一樣,也有一些無法避免的缺點和漏洞。比如,專制獨裁政權往往利用該組織,進行包庇罪犯、打擊異己的行動。這並不奇怪,聯合國安理會5個成員國中,俄國發動了侵略戰爭,中國卻支持它,雖然聯大譴責了戰爭行為,卻無法制止。
台灣被中國逼退取代
1984年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將中國接納為會員,中華民國台灣的會籍被中國取代,這是不公平之舉。台灣是民主國家,有能力和意願提供專業技術和具體行動,為組織貢獻力量。中國是社會主義專制國家,本身就缺乏法治,引狼入室,以惡替善,是該組織的一大誤筆。
國際刑警組織現有196個會員國,不論國家大小、貧富、專制獨裁或民主自由,全都一律對待,百年歷史上只有唯一一次將一個國家除名,那就是台灣,這是該組織的失誤和恥辱。
掛羊頭賣狗肉的中國

11月5日的格拉斯哥國際刑法研討會。(田牧攝影)

今天我們來談談國際刑警組織的成員國之一,中國是如何濫用了組織,散佈虛假信息,驅除逮捕異議人士。
一黨專政的中國不是法治國家,憲法和其他一些法律形同虛設,基本人權得不到保障。它本國境內的人口販賣(鐵鍊女)、環境犯罪(雲南、重慶)、兒童性侵(開房找我葉海燕)極為嚴重,至於腐敗、欺詐(恆大、碧桂園房地產)比比皆是,何況在新疆設集中營、西藏「寄宿學校」、南蒙等地區的「反人類罪行」、「文化滅絕」都極其駭人聽聞。習近平的「反貪鬥爭」行之有年,高調提出老虎、蒼蠅一起打、「權力關進籠子裡」,這都是他的空頭支票、政治工具,以此消滅政敵。如今他破壞共黨自定的制度,修改憲法,三屆連任。國安法空降香港,使那裡的法治和原有的民主議會制度蕩然無存,民主人士、議員、律師盡皆下獄。
國際刑警的主席成為階下囚
過去,中國代表曾擔任執委會副主席、委員等職務,1995年曾在北京舉行大會。1916年11月,當過公安部副部長12年的孟宏偉當選為國際刑警的主席,2018年9月他在返回中國述職時被捕,10月他向刑警組織辭職,立即生效。同月他政協委員的資格被撤銷。
2019年3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給予孟宏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通報中稱孟宏偉「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抗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特權思想極其嚴重,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其妻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1)
孟宏偉入獄之後,他的妻子聲稱他是受到政治迫害,她和孩子在法國得到政治庇護,卻無法探得任何有關他的信息。中國官方對他的指控也無法得到印證。
2020年一月他被天津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判處13年6個月。罰金人民幣二百萬。
判刑後,他放棄上訴。據專家的分析,孟氏被下獄,主因是他是周永康一夥的,他成為習政權內部權力鬥爭的犧牲品。
孟案給國際刑警組織一記響亮的耳光,把他選為該組織的主席是第一次犯錯,他被自家政府抓捕判刑,國際刑警無力保駕自己的主席,是第二次錯誤,總之,該組織左右不是人,一錯二錯,明聲掃地。

11月5日在格拉斯哥舉行的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前示威抗議,前排左起:馬建、黃華、廖天琪、霍嘉志。(田牧攝影)

利用國際刑警組織打擊所謂的經濟犯
中國經常向國際刑警提出「紅色通報」(Red Notice),也就是所謂的「紅色通緝令」。綜覽網上公開的「百人紅通人員」,百分之百是經濟犯,然而很多信息顯示,許多人是無辜的,這是中共政權濫用權利,清除一些異己,同時藉機沒收某些大款的財產。2)
前幾日美國之音報導黑龍江雞西市前副市長李傳良的案子。李於2018年11月離開中國赴美。2021年2月中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李發出紅通令,罪名是「腐敗罪、賄賂罪」。這之前中國警方於2020年9月對他發出逮捕令,他的家人和朋友在國內相繼被司法機構抓捕。李傳良說他沒有貪污,自己的錢是經商所賺。之所以被紅通,是因為他在國外批評中國政府對疫情的處理不當。李傳良的美國律師米歇爾·埃斯特倫德(Michelle Estlund)當即對國際刑警提出申訴,紅通就暫停執行。李傳良親友組成了一個律師團,他們都認為中國政府的指控不對,李是中國政府亂用紅通的受害人,(黑龍江)政府想搶佔他的錢財。
據在日本的律師伍雷說,他經手過6個被紅通的企業家案件,都是司法不公,政府想搶錢而捏造的罪名。
埃斯特倫德律師也說,因被紅通來向她咨詢的人有25-30起,她代理要求撤銷紅通的案件有7-10件。她說來自中國的紅通案件有兩類,一種是李傳良這種因異議言論,另一種是網絡企業方面的企業家。她說:「我們往往能證明,中國政府在申請紅通時提交的罪名指控是編造的,或極度誇大,或者是其證據往往無法支撐的。」其中很多受害者都是在經濟上或商業上比較成功,其財產遭到中國政府的搶奪。她指出中國政府濫用紅通的這種情況,即使與俄羅斯、委內瑞拉以及土耳其這些國家比較起來,也是更爲嚴重的。3)
其實,人人知道中國官場無官不貪,把全國縣級以上的幹部一網打盡,90%都不會冤枉人,但是中共濫用紅通來打擊政治對手、異議人士,是不爭的事實,也是公開的秘密。
2015年3月中共開啟「天網」行動,追捕外逃的黨員和貪腐官員。4月22日國際刑警中國國家中心局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國家工作人員,幾乎全都是涉及貪腐的經濟犯。
除了天網,中國還設有「2014獵狐專項行動」(Chasing Fox Hunt),官方說只執行了不到一年,從120多國追回9000多人。
天網行動每年的工作報告都提出追捕的成果
2014 追回2566人,紅通37人落網
2015 追回4058人,紅通52人
2016 追回1032人, 紅通19人
2018 追回4141人,紅通52人
2019 追回1634人,紅通4人
2020 追回1421人,紅通28人
2021 追回1114人,紅通16人
(截至2021年6月「天網」從120個國家追回9165人,其中60名「紅通人員」歸案。——2023 追回582,紅通25。 4)
看來境外的追捕行動頗有成效,而通過國際刑警的合作,也成績不菲。
借力打力,搜捕異議人士
據人權組織「保護衛士」(Safeguard Defenders)調查,獵狐行動並非官方所說只執行了一年,它在海外擴大行動,跨國鎮壓異議人士,進行追捕。
2020年11月10 加拿大情報局CSIS發出警告,獵狐行動針對加國華人異議人士發難,難民律師Richard Kurland, Lorne Waldman證實這些獵狐人對他們的難民顧客施壓。5)
2020年10月28日美國FBI對8名在美參與「獵狐」的人起訴,另有5人被捕。因為他們騷擾、威脅在美的異議人士。
香港國安處宣布紅通人士
自從2020年7月中國國安法降臨香港後,港都的法治和民主選舉制被侵蝕,直到完全消失,香港如今完全按照北京指揮棒行事。2023年7月3日香港國安處宣布以每人一百萬港幣,懸賞8名海外港人, 14日再增5名。 6)
下面列出其中三位:
袁弓夷:罪名: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顛覆國家政權罪 
霍嘉誌 Fok Ka Chi, Johnny Fok:罪名: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蔡明達Choi Ming Da, Tony Choi:罪名: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我們歐洲之聲上週在柏林舉行了一個國際問題研討會7),以上三名「紅通人員」都是我們的貴賓,今天他們兩位也在現場,袁先生因今日美國大選,人在美國,否則也會在此。
蔡明達與霍嘉誌在2020年7月至2023年8月期間,在社交媒體平台共同操作名為「升旗易得道」(Tuesday Road, Tuesday Road Daily)的頻道,為香港的「反送中」運動發聲,並為香港的自由、民主呼籲。他們被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控:「霍嘉誌及蔡明達均在社交平台開設頻道並發佈影片,霍嘉誌呼籲人加入及組織軍隊、鼓吹港獨等,蔡明達則提倡在外國接受軍事訓練,推翻香港現有狀況。」因此他們被冠上「煽動分裂國家和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霍嘉誌和蔡明達於2020年7月13日離港, 現居英國北部,還繼續主持他們的頻道。
將霍、蔡兩位放在「紅通」上,完全抵觸了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對於這種違反宗旨的行為,國際刑警組織如何處置?
結論:中國政府濫用職權,濫發「紅通令」,違反了國際刑警組織的宗旨,應當受到警告、制裁,若不改過,就應當被開除會籍。
簡言之,國際刑警組織必須進行改革,防止這種違反本身規則的政府行為,否則等於扮演為虎作帳的惡劣角色,失信、失顏於世界。
Notes: 1)http://news.wenweipo.com/2019/03/27/IN1903270061.htm 2)https://x.com/RFA_Chinese/status/1531693238658011136 3)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4/content_6947048.htm 4)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 %E7%8C%8E%E7%8B%902014%E4%B8%93%E9%A1%B9%E8%A1%8 C%E5%8A%A8 5)https://zh.wikipedia.org/zh-hant/ %E7%8C%8E%E7%8B%902014%E4%B8%93%E9%A1%B9%E8%A1%8 C%E5%8A%A8 6)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06_appeals_public/nsc/index.html 7) https://sinoeurovoices.com/news/19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