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女性主義的主張是什麼呢?(二)——從高嘉瑜被暴力相向談起

三、第二波女性主義

第二波女性主義是在第一波女性主義獲得一定成果之後的1960年代,在美利堅合眾國開始的。過去被當作追求的目標=女性參政權實際上已經獲得實現,而法之前的平等(equality before law)基本上也已經實現,但是女性在社會上、在經濟上受到差別待遇的問題還是無法解決,第二波女性主義就將此當做問題而展開其發展。成為第二波女性主義之出發點的是:擔任全美女性組織(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an)的初代會長Betty Friedan的《新女性的創造》(原本的標題是:“The Feminie Mystique”,女人氣質的神話)。在這本書當中,作者控訴說:當時美國社會「讚美女人氣質的風潮」和「被定型成刻板印象的女性形象」、以及「對女性的角色之期待」等等就對女性們帶來心理上的壓抑,她並提出女性主義的新課題。而女性主義的運動剛好就在那個時候和在60年代的當時所盛行的反戰運動、學生運動、黑人解放運動等等連結在一起,而在包含日本在內的各先進國家展開了新的高漲。

儘管男女在法律上面是平等的,但是在實際上,女性為什麼還是被放置於從屬的地位呢?為了對於這個疑問在理論上加以回答,第二波的女性主義理論就提出兩個重要的概念,那就是「家父長制」和「性別」。

(一)家父長制

所謂家「父長制」(patriarchialism)的用語,從日文的翻譯用語與語感來看,在很多情況會讓人想起明治民法之下的「家」制度。在日本憲法之下,作為制度的「家」這個制度是早已被廢止,而且從實際的情況來看,在核心家庭已經成為大多數家庭的日本,家父長制或許會被誤解為早已不存在。但是,所謂第二波女性主義所使用的家父長制的用語,和在此之前的文化人類學所使用的概念是不相同的。在文化人類學上面,所謂家父長制(patriarchy)是意味著某種的家族形態,亦即意味著:在家族共同體或部族共同體的內部,由家父長貫徹其絕對的人格支配的家族型態。在明治民法下的「家」制度,大致就該當於此。

相對於此,所謂第二波女性主義所使用的家父長制,是意味著:規定著社會上的男女狀況的男性優位主義,亦即是意味著「男性對女性的支配、壓抑的結構」。文化人類學將家父長制當做是特定的文化或時代的家族型態,而將之當做分析對象,但是在女性主義當中,他們所注意的則是:社會中的權力之所在。


全美女性組織(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an)的初代會長貝蒂·傅瑞丹(Betty Friedan)與她的著作。圖/擷自維基百科,公有領域,民報合成

第二波女性主義的各種理論就是使用這種的家父長制的概念來探討如下的各種問題,亦即:在「追求第一波女性主義的法律地位之平等這個框架上」無法加以理論化的各種問題。跟著,第二波女性主義論者對於所謂「家父長制這個對女性加以控制的結構性原因」、「為了除去這個原因的處方箋」乃至「女性主義的各種潮流」,就各自展開討論。

首先,出現了所謂「個人的事就是政治的事」(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 )的口號,此外,變成是第二波女性主義的起爆劑的是「基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 這個理論的代表性理論家,我們可以舉出美國的Katherine Murray Millett,基進是回至原本理念之意,並是激進之意)。他們把在近代的家族之中還存在著的男性優位主義稱作是家父長制,並認為這才是整體社會壓抑之基本結構。她認為「家庭中的男女關係」和「規定這個關係的意識」是各種男女差別待遇產生的根源,也是家庭以外的社會、公共世界之中的各種男女差別待遇產生的根源。家父長制就從意識、文化的層面來加以掌握,而這種掌握的分析就朝向:「家庭中的男女關係的狀態」以及「規定這些狀態的意識」。因為這種分析的結果,在此之前被當作「本能」而被視為是普遍的觀念、被認為是個人的事情、不幸與惡運而被忽視的現代社會之中的男女間的支配—服從關係,就可能被當做是「權力關係」而被重新加以解讀,並被當做問題來處理。

這件事情其實就意味著說:人們要將「公領域中的權力關係其實是由來於個人的領域」一事加以解明。在此之前的女性主義,把公共的世界和私人的世界加以切開,而只是在構思著公共世界中的男女平等。相對地,他們就主張:公共世界的壓抑和差別待遇的根源是存在於家庭等等的私人世界中的男女關係裡頭。事實上,這個主張就具有潛在的力量去動搖「包含政治學在內的社會科學全體」。事實上,對於公與私的關係重新加以審視是今日政治學的很大的主題。所謂「個人的事情就是政治的事情」的口號,是對於公私二分之理論以及以此為前提的社會觀和社會科學之整體提出根本的挑戰。

另一方面,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則不是以意識或文化來理解家父長制,而是以家父長制為「具有物質的基礎的性支配結構」來對女性主義加以理解。對於包含家庭在內的現代社會的不平等,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者認為其原因是在於:家務與育兒這種社會之再生產活動的不平等分擔(亦即女性無償地負擔起家務和育兒這種對於社會來說是不可欠缺的「再生產」活動),以及因為這種不平等的分擔所造成的勞動市場的不平等關係。

像這樣,他們就把注意放在「再生產」的場所=家庭當中,而認為家父長制和資本主義是處於共同關係(共犯關係),並把這件事情加以暴露出來。換句話說,即使是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者,他們也批判傳統的公與私的二分論的界限。他們就在這個基礎上,就將「有關家父長制的女性主義理論」和「有關資本主義的馬克思主義的『階級』理論」加以統合,而追求要把「壓抑女性的物質基礎」弄清楚(Claudia von Werlhof是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的代表性的論者)。

基進的女性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這兩者是在男女間的意識中的權力關係裏頭發現了家父長制呢?或者是在家務和育兒等的「再生產」勞動的不平等當中發現了家父長制呢?其實,基進的女性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的女性主義這兩者在這一點上面是有不同的意見。但是,兩者都將家父長制掌握為是男性對女性的權力關係、壓抑關係,在這一點上兩者則是共通的。再來,更重要的點是,他們都發現:位於公共領域(政治、經濟)背後的個人領域的不平等,是和公共的領域的不平等深刻地連結一起的。到目前為止被認為是私人的領域問題的「男女間的支配—服從關係」和「家務、育兒等的不平等」就被第二波女性主義當做公共的領域的問題,亦即被當做公共事務的問題來處理,而這將會使新的公私應有的狀態成為可能,第二波女性主義者就是要追求使這種新的公私應有的狀態成為可能性的架構。

(二)Gender

和家父長制相並列,而對於第二波女性主義來說是很重要的概念的,就是「性別」(gender)。使用gender這個概念之主要目的是:要在向來被使用的男性、女性這個性的區別當中,把如下兩個層面的特徵加以明確化:第一個層面是在生物學的次元上賦予男女區別的特徵,另一個層面是在社會上、文化上賦予男女區別的特徵。今天,在生物學上的性別,我們稱之為「性」(sex);至於在社會的、文化的性別,我們稱之為「gender」。這樣的用法,其實是已經被廣泛加以認知。

gender的概念所顯示出來的是:女性的社會角色或是女性所被要求的態度、行為乃至「有女人氣質」等,並不具有自然(肉體)上的基礎,從這個意義來看,這些都是人為造出的任意之物,女性並不是(只)根據「出生」而被創造出來的,(也是)因為「成長」而被創造出來的。既然是如此的話,在所謂女性的社會的角色或是女性的行為規範這個意義之下的「性別」,其實就意味著:人們是有可能自覺地將之加以改變的。

男女的社會角色或「有男人氣概」、「有女人氣質」的內容,在歷史上乃至文化上是有所不同的,這是我們從以前就知道了。而且,在性別中,有「自然的性別」和「社會的、文化的性別」這兩個層次的看法,這在今天也已是廣泛地被加以接受。但是,關於gender這個概念的更詳細內容和意義,其爭論則是不斷。這些爭論,涉及非常廣範的部分,但大致上來說,主要牽涉到如下兩點:

第一點是:所謂「性別差異到什麼程度是在生物學上被決定下來的呢?而從那裡開始,性別差異是被社會的、文化的影響所加以左右的呢?」的問題,這是有關「性別的二個層面的界線是在那裡呢?」的問題。但是對於這個「無法解決的論爭」(上野,2002),我們暫不討論會比較好。

第二點是:「『社會的、文化的』究竟是指什麼呢?」這樣的問題。所謂「社會的、文化的」概念並沒有立刻意味著:將「被認為是賦予女性特徵之性質是存在」一事加以否定。賦予女性特徵的性質,縱然說不是自然之物,但認為「這樣的性質在社會的、文化的層面上是會存在」的則是可能的。

一般來說,社會上的、文化上的規範、習慣或傳統,在它不是自然之物這個意義上來說,縱然可以說它們是人為所創造出來的,但這並不是說:它應該是全部立刻被加以否定的壓抑性結構。其實如同桑德爾(Michael Sandels)的共同體主義(或稱社群主義,Communitarism)所指出一般,這些社會上的、文化上的規範、習慣或傳統,無可否認地,是對於個人認同的形成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同樣地,如果社會上的、文化上的規範、習慣或傳統是否定賦予女性特徵之性質的存在的話,那麼人們不就變成是無法思考女性的認同被保持的問題了嗎?

當然,在女性主義者之間,他們共同擁有如下的認識,認為:賦予從前的女性特徵是包含著各式各樣的壓抑或是應該加以否定之物。但是,關於性別概念的含意應該朝什麼樣的方向去發展呢?則是有對立的看法存在著。第一個方向是:對於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與文化強加於女性的壓抑性特徵、否定性特徵或是被強押上去的認同,女性應該主張更積極的特徵、更肯定的特徵與角色乃至認同。這就是其中一個方向。

相對的,第二個方向則是如下批判上面的思考方式:即使上面所說的是不同於傳統形式的自我肯定,但上面的想法也只能夠變成是:以「文化的特性論」為基礎去再次確認「女人就應該是如此」的結果。因此第二個方向的想法是:不論是生物學上的特徵或是社會上的、文化上的特徵,我們都要否定「女性的特徵」這種東西的存在。也就是說,所謂「女性」這個東西並不是理所當然而存在的東西,而是所謂「被社會建構出來的東西」。


男女的社會角色或「有男人氣概」、「有女人氣質」的內容,在歷史上乃至文化上是有所不同的。示意圖/Pixabay
四、另一個聲音

顯示出第一個方向的代表性例子而屢屢被加以舉出來討論的是美國的心理學者Carol Gilligan(1937〜)的《另一個聲音》(In a different Voice,1986/原著1982)。這本書是從心理學的角度對於道德與正義感之發展所進行的研究。在這本書當中,Gilligan敘述說:女性們有著與男性不同的道德觀之發展方式。Gilligan 她把如下的道德觀稱之為「正義的倫理」,亦即:正義的倫理認為正義的問題是應該以抽象的原理把被競合(重疊)而加以主張的權利,公正地給與排序而進行解決。相對地,Gilligan她認為與其用抽象公正的原理、原則去貫徹,不如在個別.具體的狀況當中,重視與對方之關係的形成與維持,重視對於對方的關懷、顧慮;比起重視權利,不如重視義務、責任。她就把這種道德思考的理想狀態稱之為「關懷倫理(ethics of care,care ethics)」。她將這種「關懷倫理」認為是女性的道德特性的特徵。

Gillingan的研究顯示了如下一事,亦即:「到目前為止,被『發達心理學』的尺度認為沒有道德的一貫性而被加以否定的東西」,其實是具有獨自的一貫性的倫理觀。她其實是把「向來的研究當做前提的道德觀」有著性別上的偏差(bias)一事加以解開,而對「從來被加以否定的女性道德」給與肯定的意義。因為這個緣故,對於「追求要去建構肯定性的女性自我認同的人們」來說,Gilligan就被很友善地加以接受。但是,不管Gilligan本人的意圖為何,她的理論從文化的次元來看,是強調女性「本來的」特徵之存在的「本質主義」,於是她的理論就被批判是:基於女性的特性論(亦即只是以照顧家庭等為女性的角色之理論),將舊有的性別角色重新加以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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