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欄】美跨性狂潮挫敗,臺灣政府應止步
文/臺灣女性協會
美國總統大選前,民主黨政府遭爆持續派遣使節施壓東亞盟友,包含日、韓及我國在內,要求各國實施「性別自認」意識形態政策。如今,積極推進「性自認主義」的美國民主黨已激起美國民眾尤其女性的高度不滿,即使大打「墮胎自由」牌,仍然無法取得過半的女性支持,失去政權。我們呼籲政府,莫忘前車之鑑,既然已無美國施壓,從現在開始清醒,與跨性、性別自認的意識形態劃清底線,勿再推進任何泯滅事實,要求人指鹿為馬,指男為女的政策。這是所有致力女性權益保護的人,都應掌握的基本道理。
這類意識形態侵入我國規範的第一步,便是擴大法規中「性別」的定義,使之包含「心理認同性別」(Gender)。然而這實際上也只是一個積非成是的錯用詞彙。
Gender這一英語詞彙,在性平教育中向來受到熱烈的討論。然而,根據吸收管道與預設立場的不同,各家之間理解的gender其實並不一致。臺灣女性協會在這幾年來,不時也派員參與婦女消歧公約(CEDAW)的國家審查會議,意外發現檯面上不少性平團體若非無知,就是為了混淆公約對女性的保障以擴及「自認為女子的男人」,刻意擴大解釋公約中所稱的gender,性平政策的主管機關行政院性平會竟也戮力配合這種混淆,進而監察院、教育部、內政部竟也都以這此為準繩,推進各類鼓勵、保護「男人自認女子者」的政策,包括發公文指導學校「秘密安排自認女子的男性學生入住女宿」,不學無術,莫此為甚。我們不能肯定整個政府是否受前述的美國民主黨壓力影響,而配合上述的矛盾表現,甚至可能刻意挑選了所諮詢的學者之意識形態,以使政策皆符合「性別自認主義」。
本篇就讓我們一起看看gender一詞在女性主義中的起源,同時也是在解讀婦女消歧公約時最應時時回望、遵守的定義。
Gender是「依據男女差異所賦予的外在角色任務分配系統」
人類學者蓋兒‧魯賓(Gayle Rubin)
Gender一詞在女性主義理論史上的意義,是由人類學者蓋兒‧魯賓(Gayle Rubin)於1975年的「交易女人:性別的政治經濟筆記」一文所確立,文中提出她觀察到的生理性別/社會性別系統,她特別指出:人類施加於男女身體的社會規範有所差異,並且藉由這種系統控制女性的發展,培養女性成為適合部族之間交易的貨品。自此,女性主義理論開始大量應用此一定義,就「施加在女性身上的社會期待」以gender一詞表示,進行大量的探討。
對Gender的刻意錯置
Gender一詞的定義開始完全遭歪曲為「人格特質的陰柔或陽剛」「心理性別」,是基於歐美「性別自認」倡議的興起。這場自20世紀末興起而持續至今的社會運動,將gender錯誤詮釋為「個人偏好貼合特定性別刻板印象的方向」,具體而言,也就是「穿裙長髮者則女,穿褲短髮者則男」,用服裝表現來判斷人類「心理性別」的刻板僵化邏輯。這場運動最終甚至入侵了公領域,原先gender 在日常生活脈絡中,僅係指稱性別,相較於sex生理性別較為委婉的用詞。但美國FDA在2010年歐巴馬任內,錯誤地在官方文件中將gender解釋為包含「個人的性別認同」,至此完全脫離女性主義中「gender屬於社會規範」的本質,走上「假性別平等」的不歸路。
回歸CEDAW的根本精神
變裝皇后妮妃雅現身台灣同志遊行/妮妃雅臉書
考量CEDAW公約在1979年產生的精神與脈絡,是著眼於身為女性所承受的體制性劣勢,也就是應當聚焦於「真正承受女性處境」的人群,亦即真正的女性,而非「氣質陰柔的女裝男性」。兩者的處境、需求,都有巨大差異,不會僅因有些男性勘不破自身幻想化為女性生活,就真的受到與女性相同的外在社會枷鎖。此觀近年部分知名扮女裝男性受到公家機關的大力追捧,即可得知。誰曾見過一位女性因穿著男裝生活就受到各公家機關、性平團體的熱情邀約?
CEDAW委員會第28號一般性意見昭示,gender是「立基於生理差異的」,當討論消歧公約時,必須一再回歸這個定義,才符合該公約的宗旨。因此,當前檯面上幾大知名性平團體有意無意的混淆,並且擴大gender的解釋,推究其真意,便是要讓陰柔男性有權剝奪女性制度性的保障,強制女性容忍這些自認女子的男性進入女性空間、女性體育競賽甚至女性政治保障名額。
推波助瀾的行政院性平會
即使資深女性主義學者顧燕翎教授早已多次書面表達意見,指出相關翻譯不精確,但行政院性平會卻始終非常堅持gender(性別規範)與sex(生理性別)的混用──即使兩者根本不是同一層次的概念,一者為因文化而異的制度,一者則為身體自然發育下的事實狀態。
積極推進「性自認主義」的美國民主黨激起美國女性高度不滿,即使大打「墮胎自由」牌,仍然無法取得過半的女性支持,失去政權。圖/川普臉書
這會讓原先保護女性的法規基於性別詞意的錯誤擴張,進而使任何自認為女性的男性取得了強制他人容任其使用女性保障名額、女性私密空間、女性(基於身體與隱私的)服務、女性競賽……的法律上爭執空間,這些現象在校園、職場中,都在零星且持續地發生,教育部甚至發出公文指導高中及大專院校,要秘密地將自認女性的男學生安排進入女宿,轄下的體育署也開放男性學生可依「性別認同」報名女子組全中運、全大運賽事,侵害女性運動青少年選手的競賽資源與發展。
為了保障女性在公共領域的權益與發展,我們強烈呼籲政府立即停止這類侵害女性權益的假性平政策。教育部和體育署應該重新審視並收回相關規定,讓我們共同努力,維護女性的權益,也守護臺灣社會的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