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論》管案是法律問題 柯文哲亂扯什麼
[Newtalk新聞] 2023年12月30日總統辯論會,柯文哲以「卡管案」提問,賴清德明顯不想再糾纏此案,簡單兩句話帶過,前一句:「一開始有聲音的是台大的校友」,這是對的,因為整個遴選過程有利益不迴避與資訊揭露不實問題。但後一句:「管中閔可以擔任校長,也是他擔任行政院長任內核定的。」則有點過於簡化。
果不其然,管中閔毫不留情隔天立即臉書回應:「2018年政府傾盡全力粗暴干涉台灣大學校長遴選迫害校長當選人,破壞大學自治,當時的行政院長:賴清德」。(其中「賴清德」字體特意明顯較大)。接者還寫,聽總統候選人辯論會有感:「迴避問題,但無法逃避歷史與責任」。
事實上管案的實情根本不是管中閔所言!管案可分成三個階段來看 :
第一個階段是管的「失德、取巧、隱匿」,扭曲了選舉的公正性。管中閔身為候選人,隱匿他是台灣大哥大公司的獨立董事的身分,而遴選委員之一蔡明興(台哥大公司的副董事長)的薪酬,是由管中閔所決定。二人的利害關係該揭露卻沒揭露,明顯瑕疵,形同「詐賭」,才引發校內師生的不滿。
第二階段是校內學生代表為主的校務會議代表,力求在校內實踐大學自治,爭取對管中閔的適格性進行調查,卻引來長期掌控校務會議的龐大國民黨勢力的頑強對抗,一昧護航管中閔,自動放棄校內調查,才有第三階段的政府相關機構的調查。
賴清德應該提的是,2018年台大與管中閔都有向行政院提訴願,其實都是敗訴。既然敗訴,台大依法就應該重啟遴選。
回復當年史實,5月12日台大校務會議決議,催促教育部「速聘管中閔」。教部回應,應重啟遴選。所以6月4日台大及管中閔都依法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委員會經過五個多月審理,台大及管中閔都是敗訴,正式的訴願決定由賴清德署名於12月26日發文到教育部。只是當時教育部長葉俊榮却在文到兩天前記者會搶先突襲公佈「勉予同意」任命管,且立即發文台大。所以任命管是政治妥協的結果,跟學術自由沒關係。
管案是一個法律問題。筆者是參與遴選的候選人,從2018年8月起依法進入司法程序爭取公義,前後總共1594天,多次開庭,管中閔從沒有親自出庭辯護。案子一直打到最高行政法院,最後拖到管宣布不連任,台大已啟動新任校長遴選才結案。法院的判決理由是我的適格性不足,對於實質問題則沒有作出判決,這也證明管案其實是台大在一個有瑕疵的程序下,選出一個有瑕疵的校長。
事後證諸管在台大四年內募款不力,建樹乏善可陳,不僅成為台大有史以來第一個被監察院正式彈劾違法兼職的校長,在國際THE排名上也創下最差的第187名,以及任內下跌67名的最慘紀錄。他當了四年校長於今年初(2023年1月7日)卸任台大校長時,卻得了便宜還賣乖,出書《大學的脊梁》顛倒是非,抹黑學生並漂白自己為受害者!管不知反省自己在參選前早已長期到處違法兼職,不符台大校長的基本條件「品德高尚」,根本不該出來參選校長。
他的惡劣在於:他完全避而不談自己「詐賭」的第一段故事,更惡毒的把第二段故事中單純而勇敢的學生代表們,抹黑為職業學生(參見該書第34頁於附件所示);也刻意避談當時國民黨惡勢力在校務會議上,如何違反民主程序護航他。他只是就第三階段相關政府單位對其爭議進行調查,大力哀嚎,聲稱自己受到當時府院黨迫害。如今他在選前又意圖再次操弄社會對立。因此,吾人不得不以此文譴責管中閔的違心之論及荒謬言行。
管案對台大誠然是一個歷史的傷口,目前校園已隨新校長上任逐漸回復平靜。柯文哲卸任市長歸建台大後決定退休捨教職改從政,此固其選擇吾人敬表尊重,但其對管案不知前因,也不知後果,既非候選人,也沒有在校務會議討論時發表過什麼意見,現在却為了選舉企圖舊案重提蹭管案聲量消費台大,實令人無法苟同。也難怪網路上流傳其老長官,台大醫院前院長李源德對柯的評價:「自以為天縱英才,其實不過爾爾」,「巧言令色、鬧事之輩、興風作浪是本能」。筆者與李前院長多所往來夙所尊崇,其一貫春風化雨與人為善,閱人無數而對柯此評價,良有以也。
作者 :吳瑞北 / 台灣大學電機系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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