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公 金管會裁罰5家違規業者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謝方娪台北15日電)金管會統計,近5年保險業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待遇案件達5起,共開出新台幣300萬元罰鍰。金管會指出,若身心障礙者投保時遭受不公對待,可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今天公布保險業對身心障礙者不公平待遇情形,近5年金管會共裁罰5件,受罰對象為新光產險、明台產險、遠雄人壽、台銀人壽及合庫人壽,針對以上產壽險公司對身心障礙者投保不公情況,金管會各開出新台幣60萬元罰單。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保險業不得對身心障礙者有不公平待遇,也提醒身心障礙者,若遭遇保險公司僅以「身心障礙」為理由拒絕投保申請,或遭保險業務員拒絕受理、拒絕協助送件或勸退,可透過金管會、產壽險公會及各保險公司申訴管道,提出申訴,維護自身權益。

金管會說明,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相關規定,保險業不得僅因被保險人為身心障礙者而有不公平待遇,若僅因申請人身心障礙身份,予以不當加費或拒保,將依法處以罰鍰或糾正,可處60萬元至1200萬元。

金管會官員強調,保險業應確實落實執行身心障礙者投保的核保評估作業,重視身心障礙者平等納保權益。(編輯:林淑媛)109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