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不能養! "特殊寵物"限制曝 違者最高恐挨罰25萬元
社會中心/吳玟誼 李奕翰 台北報導
近來越來越多人養"特殊寵物",像是蜥蜴、守宮、變色龍、鱷魚等,但是可要注意了,不是每種都可以養,像是比特犬、台灣獼猴、食人魚等,通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另外,若是保育類動物,也禁止買賣、持有,飼主養之前,規定要看清楚,以免害自己觸法又傷了荷包。
蟒蛇、蜥蜴、變色龍等,琳瑯滿目的爬蟲類,有的顏色鮮豔,有的外觀特殊,不少民眾覺得新奇有趣,拿來飼養,不過可要小心了,這些動物,不是每種都可以養。飼主 小宇:「我目前是養了蛇和巨蜥,牠們原本是野生動物,那在換環境之後,基本上看到陌生的物體,陌生的動物,一定是會有攻擊性,因為牠們想要保護自己,那養到後面其實基本上,等到牠們熟悉你之後,就不太會發生誤咬,(你會不會擔心養到不合法的),其實多少還是會,因為你買到不合法的物種,其實會讓自己有些麻煩以外,你也會可能怕違法可能會罰錢。」
民視記者吳玟誼:「除了貓狗之外,現在不少人也喜歡養,像是蜥蜴、守宮等這類特寵,不過民眾養的時候也可要注意了,是合法得還是不合法的呢,以免不小心觸了法又傷了荷包。」根據"動保法"規定,美洲巨水鼠科、食人魚、電鰻科、比特犬、台灣獼猴等,通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此外,根據"野保法"規定,只要是第一到第三級保育類動物,像是綠蠵龜、玳瑁等,若沒有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持有、輸入、輸出或加工,違者可處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開罰最高150萬元罰金。
新北市動保處長 楊淑方:「依據動保法第8條,公告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違者)除了飼養動物要沒入外,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養寵物越來越多元化,民眾想養特寵,或追求更獨特、更有挑戰性的動物,規定、法條,可得好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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