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媽罵司改是屁 高院反駁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高院前天開庭審理「小燈泡」命案,討論是否對凶手王景玉延押,法官庭諭將密集審理,預計7月底宣判。沒想到,小燈泡媽媽深夜在臉書開罵,指稱她是看了新聞才知審理進度,司改沒有尊重被害人,講再多都是屁;高院昨反駁,指每次都有請她出庭,但她都不來。

對於高院的回應,小燈泡媽媽昨晚再以「親愛的司法、原來我們近在天邊遠在咫尺」為題發出聲明,她說如果溝通可以更簡單明確,誤會不至於再次發生,請社會各界理解被害人家屬難以面對凶手的傷痛,也希望法院審案不管什麼程序都應通知被害人參與,她強調一個重視被害人的司法改革,應該從這裡開始。

這起爭議導因於凶嫌王景玉延押期將屆,受命法院吳秋宏提訊王景玉並詢問律師、司改委員黃致豪等人對於羈押有無意見,法官隨即表示收到台大醫院的鑑定報告,為配合鑑定人及律師時間,希望討論未來審理庭期。

王的律師黃致豪及鄭凱鴻逐一確認各自的開庭時間,法官也諭知由於速審法規定,二審對王的羈押期限只能到今年8月,扣除判決書送達、上訴期間,須在7月底宣判,因延押庭非本案審理,因此沒有傳喚死者家屬。

不料,擔任司改委員的小燈泡媽媽在臉書以「覺得超不爽」的心情圖案,提出質問,「被害人在訴訟中的角色為何?」她說,「即便司法改革談了,司法院也大張旗鼓開了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公聽會、記者會,熱烈討論被害人各種權益,但沒有尊重被害人的心,講再多都是屁!」

她說看到新聞,終於又知道了本案的進度是「5月辯論終結,希望最晚7月底前進行宣判」、「司法制度,非常優秀的始終如一,從偵查庭到二審,都一貫的保持著當事人得透過新聞才知道訴訟進度的狀態」。

高院表示,先前每次開庭都有傳小燈泡媽媽等人到庭,但她都不來,法官也請律師轉達,如果希望不要與凶手王景玉碰面,法官會安排,但她都消極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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