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貪2880元判4年半 最高檢擬翻案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挪用加菜金2880元,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半定讞,引發各界嘩然。(本報資料照片)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挪用加菜金2880元,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半定讞,引發各界嘩然。(本報資料照片)

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前少將參謀長韓豫平,被控挪用加菜金2880元,被依貪汙罪判刑4年半定讞,各界譁然。最高檢察署已請國防部函覆加菜金定義及使用範圍、軍眷定位等相關法律意見,檢察總長江惠民決定近日親自召開專案會議,邀集最高檢、花蓮高分檢、國防部人員研議本案,希望在卸任總長前盡速提起非常上訴、再審,尋求翻案機會。

2015年間,時任少將參謀長的韓豫平與郭姓政戰主任等人餐敘,韓用加菜金支付餐費5760元。因席間有3位軍眷同桌,不能使用加菜金,韓核銷3人餐費2880元被控貪汙罪,遭判刑4年6月確定。判決一出,各界譁然,認為判決忽略軍中生態,也不符比例原則。

最高檢、花蓮高分檢日前分別向花蓮地檢署調閱本案卷宗,研議提非常上訴或再審的可行性。

檢察總長江惠民認為,本案「情輕法重」,罪責及處罰不相對應,有尋求法律救濟必要,3月下旬指示最高檢「訴訟組」檢察官宋國業,邀集花蓮高分檢、國防部人員開會,研究討論軍方加菜金定義、使用範圍、軍眷定位等相關問題。

最高檢認為,軍眷是軍人的重要依靠,國防部早年為安定軍眷生活,讓官兵無後顧之憂,曾訂有「國軍軍眷業務處理辦法」,提供軍眷各項補助、優待,因此加菜金除軍人外,軍眷是否可使用?尚待國防部釐清,最高檢另函請國防部說明關於加菜金的行政命令、定義、性質、發放原則,以利本案法律研析。

檢察總長江惠民將於清明連假後主持專案會議,再次邀集最高檢、花蓮高分檢、國防部人員研議本案救濟管道。據了解,最高檢擬循死囚謝志宏案例,指示花蓮高分檢向花蓮高分院聲請再審,也不排除另提非常上訴的可能性。

由於江惠民將於5月7日卸任總長一職,因此本案將成為他的「告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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