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明揚工廠爆炸 勞動部整合資源協助受災勞工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5日電)屏東明揚國際公司廠房大火爆炸意外釀重大傷亡。勞動部今天表示,為協助受災勞工及其家庭,將整合服務資源,提供職業災害權益法律扶助、給付與補助,及後續醫療診治重建服務。

明揚工廠爆炸意外,屏東縣政府認定,廠方公共危險物品超過管制數量、未完整提供化學品種類等、未指派專人協助救災,合計重罰新台幣240萬元,並追究公共危險與過失致死刑責。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勞動部補助地方設置的職業災害勞工專業服務人員,已以「個案管理服務模式」,提供職災勞工家屬的家庭支持等服務,並辦理相關慰助事宜。

勞動部指出,將要求明揚公司應給予公傷病假進行治療與後續休養,並給予醫療費用及工資補償,也將嚴格要求,在職業災害醫療期間,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對於不幸死亡的勞工,必須儘速給予其遺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

此外,明揚公司的工作場域內如有派遣勞工或承攬廠商勞工共同工作且遭遇職業災害,明揚公司也應與派遣事業單位及承攬事業單位共同負起職業災害補償連帶責任。

勞動部表示,已要求勞工保險局就這次事故傷亡者名單,比對勞、職保資料庫,針對不幸受傷或死亡的勞工,主動聯繫投保單位,並積極協助勞工請領相關給付等事宜,後續並將秉持從寬、從簡、從速核發給付。

此外,受災勞工如住院治療,經醫師診斷在非入住加護病房的期間需人照護,於請領傷病給付時,可同時請領住院照護補助,強化對受災勞工的照顧。

勞動部已統籌高屏區職業傷病診治及重建認可專業機構服務網絡,客製化職能復健、職業重建協助,並連結心理諮商與精神醫療資源,並將由個案管理師協助受災勞工申請「復工計畫」,以協助雇主合理調整安置受災勞工,安心康復及早日重建健康勞動力;受災移工的權益,也與本國勞工受到同樣的照顧。

勞動部強調,明揚公司一旦經主管機關通知停工,或於搶救善後告一段落後尚無法立即復工,停工期間的工資應由雇主照給;如有要求勞工加班,協助相關搶救善後事宜,除應注意給予勞工適當的休息,並應依法給予其加班費。(編輯:管中維)1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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