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男挖爛超商店員眼睛「僅判5年」!村民怒吼:回來也是不定時炸彈

2021年屏東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超商挖眼案」,一名楊姓女店員因為屢勸楊姓男子戴口罩,越慘遭施暴挖眼,雙眼甚至差點失明。沒想到,就在法院審理後,楊男依6月涉犯殺人罪及9月的重傷害罪,遭判處5年有期徒刑。家屬認為這樣的刑期簡直是輕判,經檢方再次上訴,然而卻被駁回上訴。對此,事發當地的村民趕到提心吊膽,因為楊男就是一顆不定時炸彈,也許五年出獄後,又會做出傷害他人的舉動。

▲屏東挖眼案的楊男最終只被判5年徒刑,引起眾憤。(圖/警方提供)

據了解,楊男過去所做的惡事不只一樁,早在挖眼案發生前,今年6月他就曾經持刀攻擊一名72歲的婦人,導致對方左側頸部、腹部被砍傷,直到商家見狀才挽回婦人一命。

在砍殺婦人後,楊男被診斷出思覺失調症,住進醫院治療一隔多月,直到狀況穩定才又返家,卻在幾個月後犯下令人髮指的挖眼案,犯後因精神不穩戒護就醫,直到11月初才出院,並被屏東地檢署依殺人罪、重傷未遂罪提起公訴,並從今年月裁定續押至今。

屏東地院一審宣判,認為楊男患有思覺失調症無法控制及辨識自己的違法行為,並提出過去砍殺婦人時他是以揮砍、劃傷的方式攻擊,而非命中要害,因此依傷害罪處1年2月、重傷未遂罪處4年徒刑,總共背叛5年有期徒刑。

檢方對此判決不服,決定上訴,但今(7)高雄分院二審認為合議庭採認一審判決,維持原審5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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