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府鼓勵老舊建築自主更新 整建工程補助經費最高達75%@兩岸好報

【兩岸好報-記者吳富正/2019.05.15.台灣。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鑒於老舊建物常見之磁磚掉落、屋頂及外牆漏水等居家建築物結構安全問題的重視,加上近日發生多起規模5級以上地震,處理更應刻不容緩,為鼓勵老舊建築物辦理自主更新,於108年4月中旬公告「屏東縣屏東市既有聚落優先整建或維護更新地區」,針對屏東都市計畫區內住宅及商業區,範圍內之建築物循自主都市更新程序,工程補助經費將從原本45%的比例最高提高至75%,協助民眾提升居家安全與居住品質,並美化市容。

屏東縣府城鄉發展處表示,屏東市區迄今商業區發展率達96%,區內住宅區發展率亦達83%,另外縣內20年以上、5樓以上建築物有7成集中於屏東市,故縣府以屏東市優先整建,並期許成為自主更新示範區,做為未來於屏東其他區域推廣時的借鏡。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補助對象為公寓大廈管理委會、都市更新團體或機構,只要位於屏東縣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20年以上建築物,屬「連棟透天式或雙拼式接續達3棟以上」或「整幢5層樓以上」建築物,都可針對規劃設計、建築物結構詳評以及後續工程施工經費提出補助申請,其中規劃設計、建築物結構詳評全額補助,工程施工經費最高補助75%。

屏東縣府為協助民眾意見整合、了解都市更新程序與協助申請,已成立自主更新輔導團,可至社區為民眾辦理說明會、初步評估申請條件、解決社區問題、並免費為民眾製作申請補助計畫,有意辦理或想了解自主更新的民眾,歡迎洽詢城鄉發展處都市計畫科(08)732-0415轉3335。

屏東縣府城鄉發展處https://www.pthg.gov.tw/plane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