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23年墮胎藥要不要撤銷許可 德州、華州聯邦法院不同裁決

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核准墮胎藥丸美服培酮(mifepristone)已有23年,但德州聯邦法院法官7日晚做出先行裁決(preliminary ruling)撤銷核准;這項前所未見的法院判決影響全國,未來如果能挺得住司法挑戰,將對婦女墮胎權影響深遠,即使在可以合法墮胎的州,都讓墮胎變得更加困難。

德州聯邦法院法官撤銷美服培酮核准的不到一小時,華盛頓州聯邦法院法官則做出截然不同的裁定,下令食藥局不得更動美服培酮的取得。

兩位聯邦法院法官立場相互衝突的判決,衍生司法僵持恐將讓官司一路上訴到最高法院。至少在短期之內,民眾仍可以取得美服培酮,因為德州聯邦法院法官在裁決書中為食藥局保留轉圜空間,可以在七天之內訴請上訴法院介入。

獲得前總統川普任命成為聯邦法官的德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卡奇馬力克(Matthew Kacsmaryk),在先行裁決書中批評1973年保障墮胎權重大判例「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卡奇馬力克的最終裁決可能成為繼最高法院2022年6月推翻「羅訴韋德案」之後,另一個對婦女墮胎產生最深遠影響的判例。

卡奇馬力克審理的訴訟是由反墮胎團體及反墮胎醫師聯合提告,要求法院撤銷已經通過核准20多年、分兩劑服用的美服培酮。

華盛頓州的訴訟則由十多名民主黨籍州檢察長聯合提出。華盛頓州東區聯邦區域法院法官萊斯(Thomas O. Rice)下達暫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阻止食藥局採取將美服培酮從市場移除或變得較不容易取得的任何行動。

根據統計,全美墮胎案例中,超過半數是透過服用墮胎藥丸,服藥之後子宮收縮,造成胚胎流產;食藥局在2000年核准美服培酮。

法律專家說,即使德州判例後來挺過挑戰,藥廠仍有幾個法律選項可以繼續供應美服培酮,墮胎診所也可以持續開立美服培酮給患者。

如果美服培酮的合法取得管道遭到法院禁止,某些墮胎診所打算只提供第二劑藥物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給患者。在美服培酮不易取得的許多國家,米索前列醇可以單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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