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制度檢討 內政部修相關重劃辦法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24日)安排地政司報告「市地重劃制度與檢討」。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近年自辦市地重劃案件產生諸多爭議,進而引發民怨,內政部已責請地政司蒐集相關爭議情形,並針對近期監察院調查意見,加速研修重劃法令。

劉世芳表示,將研修法令以衡平公益及私益、加強重劃會管理監督機制、促進自辦重劃相關資訊透明公開,及研議強化民眾居住權益保障之相關作為。內政部也督促地方政府檢討強化審議機制,加強監督及妥善處理民眾陳情意見。

地政司表示,為避免利用虛增人頭地主與不實購地情形,並強化重劃會理監事資格、重劃公司設置管理、業務執行及政府對於重劃公司督導責任、落實自辦重劃費用的審核監督,已於今年4月邀集縣市政府開會研議「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並獲致共識。修正草案將增加申請自辦重劃的限制條件,對於重劃會及開發公司管理、重劃費用查估、財務支出透明與行政監管等事項規範。

此外,因應監察院這次糾正提及,核准自辦市地重劃前,應確實瞭解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為兼顧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提升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及應確實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審查自辦市地重劃業務,避免造成自辦市地重劃成為財團圈地掠奪私人財產的工具,以及涉及地上物拆除與住戶搬遷等情形時,需特別注意是否符合適足住房權的規範等意見。

地政司表示,將儘速邀集地方政府會商檢討現有草案內容,加速完成修法程序;但在修法完成前,將函請地方政府嚴格把關自辦重劃案件,對於民眾陳情案件,應即時協調處理,並強化自辦重劃案件的監督作業。

劉世芳表示,內政部作為都市計畫及市地重劃法令主管機關,地方政府作為自辦重劃的審核及監督機關,為妥適解決市地重劃開發案件相關爭議,責無旁貸,將請國土管理署及地政司研議精進審查作業,強化以重劃方式開發案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她也表示,地方政府也應嚴謹審議自辦重劃案件,建立相關補償及工程費用的審查及監督機制,並務必兼顧程序正義及居民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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