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重劃爭議惹民怨 內政部:最快明年上半年完成修法

地政司表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因時程涉及地方政府,最快要等半年至8個月,最快明年上半年會完成。(內政部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地政司表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因時程涉及地方政府,最快要等半年至8個月,最快明年上半年會完成。(內政部提供/游念育台北傳真)

內政部今安排地政司報告「市地重劃制度與檢討」,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近年自辦市地重劃案件產生諸多爭議引發民怨,政府應嚴肅面對,已責請加速研修重劃法令。地政司表示,《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因時程涉及地方政府,最快要等半年至8個月,最快明年上半年會完成。

地政司長王成機表示,為避免利用虛增人頭地主與不實購地情形,並強化重劃會理監事資格、重劃公司設置管理、業務執行及政府對於重劃公司督導責任、落實自辦重劃費用的審核監督,已於今年4月邀集縣市政府,開會研議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修正草案,並獲共識,將增加申請自辦重劃的限制條件,對於重劃會及開發公司管理、重劃費用查估、財務支出透明與行政監管等事項規範。

王成機表示,因應本次監察院糾正指出,核准自辦市地重劃前,應確實瞭解土地所有權人意見,兼顧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提升決策過程的透明度,及應確實督導地方政府落實審查自辦市地重劃業務,避免成為財團圈地掠奪私人財產的工具。王成機說,將盡快邀集地方政府會商檢討現有草案內容,加速完成修法程序,但修法完成前,將函請地方政府嚴格把關自辦重劃案件。

王成機指出,自辦市地重劃是由重劃會向地方政府申請,由地方政府審核,且修法時程涉及地方政府,因此會邀集地方政府開會,預計會花1、2個月開會討論,中間還要通過預告期兩個月、法規會等等,預計要半年至8個月,最快明年上半年會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