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喬大巨蛋能否辦演唱會綠批無正當性 戴錫欽這樣回應

針對民進黨團批評政黨協商大巨蛋開演唱會一事於法不合,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13日表示,政黨協商本來就建立在議事運作多年累積的慣例,也就是大法官釋字381號所提及的「不成文例規」,「本來就於法無據,何來於法不合?」(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民進黨團批評政黨協商大巨蛋開演唱會一事於法不合,台北市議會議長戴錫欽13日表示,政黨協商本來就建立在議事運作多年累積的慣例,也就是大法官釋字381號所提及的「不成文例規」,「本來就於法無據,何來於法不合?」(本報資料照片)

台北市議會12日下午針對大巨蛋是否能舉辦演唱會一事,由議長戴錫欽主持舉行政黨協商會議。不過會前民進黨團議員批評政黨協商無正當性,形同趕鴨子上架、強迫背書,更直指國民黨團與國民黨籍的議長戴錫欽淪為市府背書的工具。對此戴錫欽13日上午駁斥,表示政黨協商機制是議事運作累積多年的慣例,形同「不成文的例規」,本就無明文規定,何來與法不合?

戴錫欽表示,原本要在政黨協商內形成的四點共識,分別為「請市府再次行文內政部確認2017年的函釋是否仍有效」、「市府相關單位應朝函釋方向努力,使大巨蛋發揮最大經濟效應」、「大巨蛋若能舉辦非體育活動,市府應積極要求遠雄提高收益分潤與認養古蹟維護」以及「市府應嚴格把關大巨蛋營運績效評分配比」。

戴錫欽強調,討論到最後,其實大家對文字都同意,但民進黨代表最後只說,第一點內容市府應可自行處理,也以此理由否決協商共識成立。但實際上,第一點要求再行文內政部確認建築技術規則127條適用與否的,也是民進黨團提出的,「至於為何自己提出的建議,又作為否決共識的理由,就由大家自行解讀。」

而對於民進黨團質疑政黨協商無正當性,與法不合形同趕鴨子上架的強迫背書,更指稱國民黨團與國民黨籍議長淪市府背書工具,是無拘束力鬧劇,質疑此與立院黑箱有何不同。戴錫欽也解釋,政黨協商本來就建立在議事運作多年累積的慣例,也就是大法官釋字381號所提及的「不成文例規」,「本來就於法無據,何來於法不合?」

戴錫欽強調,政黨協商本就不限市府提案,包括議員提權宜問題,或提案要求專案報告等,只要主席裁決時,認為有必要交付政黨協商,就可為之,何來正當性問題?他直言,從9天總質詢過程中,大巨蛋是否舉辦演唱會等相關議題,不斷被討論,也是市民所強烈關注,所以上周他才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主動表示將邀集朝野聽取大家意見,「與市府何干?又怎成背書工具或要求強迫背書?」

戴錫欽說,行政立法本有分工,使照註記及安全認證,當然不是議會職權。但既然議員們都關心後續處理方向,也都聲稱支持辦演唱會,那邀集大家在不預設立場及前提下,各自論述、集思廣益,看能否形成具體共識,有需要批評為無拘束力鬧劇,或同黨勢力裡應外合嗎?

他強調,就具體協商內容而言,為了有效制衡遠雄的營運不以謀取暴利為唯一目的,並考量演唱會開放後的獲益增加,還擬訂第3及第4點內容,亦即提高營收分潤比例、認養松菸古蹟維護及嚴格訂定營運績效評分配比,都是為了使屬於全體市民的大巨蛋,能否發揮最大經濟效益,也符合各界的殷切期許。

戴錫欽說,政治不難,就事論事,說事實就好。若真心支持大巨蛋早日正常營運,迎來各項賽事和一流精彩演出,誠心建議,摒除政治口水,少點算計,多做有助解決問題的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