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派分子朝盧照琴公司開5槍自首 嘉檢起訴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3日電)具幫派背景的邱姓男子被控3月間持改造步槍到嘉義縣,對曾是十大槍擊要犯的盧照琴公司連開5槍,隨即帶槍向警方自首,嘉義地檢偵結,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

嘉義地檢署的起訴書指出,28歲邱姓男子於3月2日凌晨1時52分持改造的M4A1步槍朝盧照琴位於水上鄉的公司射擊5發子彈,造成大門玻璃破裂、鐵門毀損,且危害盧照琴妻子賴姓婦人安全。邱男隨後帶著改造步槍、25發制式子彈到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自首。

檢警表示,住在新北市的邱男有幫派背景,當時開槍後不到5分鐘就駕車抵達分局自首,邱男的辯護律師也在10分鐘內抵達分局;邱男交代槍枝來源時,辯稱是已故友人寄放。

邱男於3月2日在嘉義地方法院的羈押庭供稱,因見盧照琴猥褻少女新聞,才會持槍射擊其公司,以達到恐嚇目的並藉此出名。

嘉義地方法院認為,盧照琴猥褻案件經判決確定且執行完畢,且邱男是2年前看到新聞,距離3月2日犯案已隔相當時間,邱男辯稱持槍射擊恐嚇理由,有違常理,邱男犯行有高度受他人指使可能。另外考量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裁定羈押並禁見,已於7月1日羈押4個月期滿。

檢方指出,邱男針對的盧照琴自發生槍擊案後,均沒有出面說明,由其妻子賴婦向專案小組說明。

檢方偵結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起訴,考量邱男為5年內故意再犯刑案的累犯,審酌是否加重其刑,另外,邱男犯案後前往分局自首,請依規定減輕其刑。

綽號「瘋琴」盧照琴曾名列國內十大槍擊要犯,曾與綽號「穿山甲」的詹龍欄聯手槍殺賭友,一度遭判死刑,後來改判無期徒刑,經2次減刑後於1999年假釋出獄;2004年又捲入藝人澎恰恰自慰光碟勒索案,2007年遭判刑2年4個月,入獄服刑1年8月後於2009年假釋出獄;2018年8月涉嫌對女友的未成年女兒強制猥褻,判處10月徒刑定讞,今年1月服刑期滿出獄。(編輯:謝雅竹)11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