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拋幼兒園案3修法建議!隱匿不報加重罰則 設專區公布機構、姓名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蔣萬安出席潮台北trendy taipei 首波記者會。(圖/記者許皓婷攝影)
蔣萬安出席潮台北trendy taipei 首波記者會。(圖/記者許皓婷攝影)

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性侵案,針對是否能揭露幼兒園名稱與加害人姓名,引發爭議,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表示,「兒少權法」已在進行修法,對於媒體報導相關規範,會在1個月內邀請NCC與相關媒體公會代表進行討論,也會在此期間內訂定媒體報導依循規則。對此,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8)日表示,希望衛福部、NCC、監察院可以共同討論,擬定明確的規範原則及標準,並提供3個具體修法建議給中央。

蔣萬安18日出席潮台北trendy taipei 首波記者會,針對衛福部將邀請NCC討論,1個月內會訂定標準?他受訪時表示,在111年行政作業上,他雖然還沒上任,但願意檢視整個過程,而且也請台北市副市長林奕華督導,檢討整個過程,提出精進方案,讓機制更完備。

蔣萬安也提及,在適用法規上確實有比較模糊、不夠明確的地方,市府也會提出具體建議,希望衛福部、NCC、監察院可以共同討論,擬定一個非常明確的規範原則及標準,讓在第一線執法的地方政府以及媒體能有明確的依循,所以他也很高興看到衛福部願意邀集相關中央單位共同研擬更明確的規範原則,讓在第一線執法及媒體界的朋友能夠有明確依循。

至於負面聲量暴增?蔣萬安僅說,任何調查跟指標都會參考,並強調,最重要的是還原整個事實經過,他上任後接獲第1個通報在112年7月,馬上做相關緊急處置,都是依法最重的罰則,而且終身不得任職,另外,大家質疑111年第一時間的處置,那市府也會來檢視,並提出精進方案,當然有很多適用法規上需要中央協助修法,也會提出具體建議,大概有3個方向,第1個就是兒少權法第69條,一定是保護受害者,以及避免二次傷害,那是否可以公布更明確的原則規範上,很希望中央修法,另外,對於機構隱匿不報,除了現在的相關罰則,一定要再提高至少60萬以上,同時對於重大案件隱匿不報,甚至應該要有刑法責任,第3個包括兒少權法、幼教法及現在立法院的兒童托育服務法,這三個法未來希望能夠一致,對於是否公布機構以及行為人的名稱,能夠有1個專區、明確標準來公布,所以這3個具體修法建議,也都會提供給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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