廂型車改胖卡 有條件放寬

廂型車改裝成「胖卡」,將有條件放寬。交通部昨(十七)日表示,車輛所有人只要沒有變更車體安全結構,並依據規定加裝車頭飾板,就不算是違規。 被稱做「胖卡」的改裝麵包車,近來大受歡迎,除了許多人把它用來當作創業與生財的工具,這次立委選舉,有很多候選人也看上「胖卡」討喜模樣,頻頻利用它來造勢、拉選票。 可,依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八條,隨意將廂式平頭小貨車(含小客貨兩用車)改裝成「胖卡(車)」是屬違法行為,可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二千四百元以上九千六百元以下罰鍰;汽車所有人在一年內違反此項規定二次以上者,並吊扣牌照三個月;三年內經吊扣牌照二次,再違反規定者,吊銷牌照。 不過,交通部路政司官員昨(十七)日表示,為因應市面上商業經營多樣化需求,對於現行部分車輛所有人將廂式平頭小貨車(含小客貨兩用車)附加車頭飾板之情形,交通部考量兼顧實務需求及維持車輛行車安全,已檢討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則第二十三條附件十五規定,明確規定廂式平頭小貨車(含小客貨兩用車)其可加裝車頭飾板之變更要件及檢驗標準。 官員強調,只要民眾依照規定改裝車頭飾板,並在沒有變更原本車體結構範圍之下,就不算是違法。而若是沒有依照前述附件十五規定改裝,甚至變更到車體結構,就屬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