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不實遭罰!食藥署公佈膨風前3名 這些產品上榜了
[新頭殼newtalk] 食藥署今(4)日公佈108年電子媒體廣告監測數據,並公布廣告違規次數前3名產品,為宣稱可保護眼睛的「PPLs」、宣稱可挽救筋骨退化的「鴕鳥精」及宣稱可減肥、消肚子的「大通酵素」,食藥署指出,對產品本身沒意見,但違規宣稱甚至宣稱療效,已經觸犯法規,將對廠商處以罰鍰。
根據食藥署統計資料,108年度監控電子媒體(電視、電台、網路)廣告計9,291件,共查獲1,125件違規廣告,其中網路廣告高達671件(59.64%),電台廣告245件(21.78%)次之,電視廣告則有209件(18.58%)。
此外,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網路媒體常見宣稱「皮膚美容」、「減肥瘦身」等美體功效;電臺、電視媒體以宣稱「骨骼肌肉」、「血液循環」等預防身體機能退化功效為主。
108年統計前3名違規次數產品分別為「PPLs」、「鴕鳥精」及「大通酵素」。PPLs違規宣稱「⋯視神經退化⋯水晶體會濁⋯黃斑部會氧化⋯目睭仁老化⋯PPLs攏真好用⋯」;鴕鳥精則是誇大說「⋯挽救骨質變空、筋骨退化和痠痛⋯」;大通酵素則違規宣稱「⋯可以減肥,吃了肚子桶仔卡消ㄟ、身材卡好ㄟ⋯像大胖人吃OOO可以分解脂肪、分解澱粉⋯」等內容。
食藥署指出,對這些產品本身沒意見,但對其「華麗包裝」有意見,誇大宣稱已經違法,且希望民眾不要誤信,吃了不會有效。目前已針對產品分別開罰,包含PPLs查處130件、裁罰184萬元、鴕鳥精查處45件,裁罰24萬;大通酵素8件、裁罰13.75萬元。
食藥署108年度全國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6,275件,罰鍰金額達新台幣1億8,155萬元,也再次提醒業者不要違規以身試法,民眾也應注意,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務必提高警覺。有身體不適,應循正規管道就醫,發現可疑廣告,可撥打食品安全專線1919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