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業空污防制申報 逾期受罰

環保單位提醒各營建業主,在開工前應檢具登載涉及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的相關工程資料,向主管機關申報及繳費,以免逾期受罰,得不償失。

臺東縣環保局表示,由於營建工程施工所造成的逸散粉塵,是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環保署據此採「污染者付費」的原則,依污染排放量徵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依據收費辦法規定:「營建業主應在開工前檢具登載涉及空氣污染防制費計算的相關工程資料後,向主管機關申報;不過,最近在進行營建工地查核時,發現仍有部分業主有延誤申報情形,臺東縣環保局指出,如果未依法令規定在期限內完成申報及繳納費用,相關工地不僅需加徵利息及滯納金,而且逾期超過三十天仍未繳納者,可以再另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六萬元以下罰鍰;如果是工場,則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