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違章屋頂可合法安裝太陽光電板? 南市已通過首件申請案件
台南市政府配合中央經濟部綠能屋頂政策,明訂於合法建築的違章在不影響公共安全及一定規模以下的情形亦能參與綠能屋頂計畫。市府積極推廣再生能源利用,帶動該項綠能屋頂之計畫實施,透過各個區公所積極調查,了解民眾申請意願;安平區一位民眾率先響應,6月底向工務局申請諮詢表已通過,後續將向相關單位續辦安裝太陽光電板及售電申請等事宜。
有鑒於以往屋頂型太陽光電板推動困難,究因民眾擔心違建加設太陽光電板恐涉及違反相關法令,但行政院為了推動綠能,由經濟部計畫透過地方政府整合各家屋頂達到一定規模,並與內政部達成共識,明訂不影響公共安全的違建才能參與綠能屋頂計畫,包括違章建築頂樓違建未達兩層以上、非整棟違建及非優先拆除等符合相關規定者,可於屋頂架設綠能設施。
台南市透過區公所積極向民眾宣導與調查,在6月間陸續有民眾洽電或到工務局建築管理科辦理相關諮詢,其中安平區民眾拔得頭籌申請通過符合規定取得工務局核發的諮詢表,後續將繼續辦理安裝設施等。
工務局為鼓勵民眾一同來響應節能利用及永續環境,增設單一諮詢窗口諮詢電話06-2991111#8792,讓民眾能更加了解違章建築屋頂加設太陽光電板相關資訊,並透過這樣的行動創造更具安全及優質的生活環境,及降低環境承載量與提升資源利用效益,諮詢表內容可由相關網址下載: http://publicworks.tainan.gov.tw/DeptContent.aspx?cid=347&q=1856&ca=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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