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萬堅澄清:政府補助奧運轉播制度化已久 未獨厚特定媒體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2日)親上火線在臉書澄清說明表示,政府為鼓勵媒體爭取奧運轉播權,保障國人收視權益,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圖擷自張廖萬堅臉書粉絲專頁)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2日)親上火線在臉書澄清說明表示,政府為鼓勵媒體爭取奧運轉播權,保障國人收視權益,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圖擷自張廖萬堅臉書粉絲專頁)


為掌握巴黎奧運精彩賽況,今年除了有愛爾達電視、中華電信平台轉播之外,公廣集團華視與公視也加入轉播行列,然而,輿論質疑,公廣集團轉播賽事太少,甚至連國手的比賽都看不到,藍綠立委皆提出批評與建議。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2日)親上火線在臉書澄清說明表示,政府為鼓勵媒體爭取奧運轉播權,保障國人收視權益,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取得轉播權都可申請補助,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

民進黨立委陳冠廷1日表示,巴黎奧運轉播權目前集中在特定付費平台手中,這代表許多依賴無線電視的民眾無法在家中觀看完整的奧運賽事,他建議政府設立「奧運轉播基金」,由政府主動取得奧運轉播權,確保所有國民都能平等觀看奧運賽事;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則表示,體育署花8000萬元補助愛爾達轉播權利金,等於政府拿納稅人的錢補助特定媒體,那就應該要求獲得補助的媒體把資源釋放出來給所有媒體使用,但是,目前一般大眾卻還是看不到完整的奧運賽事,這樣並不合理。

教育部次長張廖萬堅今天(2日)在臉書上指出,因為奧運轉播權利金高,國內電子媒體爭取意願不高,往年皆由政府編列公共服務預算補助,過去由行政院新聞局補助,現在則由教育部體育署補助,補助制度已行之多年,只要是取得轉播權的媒體都可申請補助,政府並沒有圖利或獨厚特定媒體!

張廖萬堅表示,以今年2024巴黎奧運為例,這次由愛爾達電視以近5億台幣取得轉播權,獲得補助共8000萬元,補助比率佔約16%左右,轉播內容包含帕運;愛爾達必須派出人員拍攝畫面,提供轉播訊號,並必須主動提供60則奧運賽事影音畫面,供給簽約的13家電子媒體以及公視、華視共15家媒體播出,然後由公視(轉播150小時+開閉幕)及華視(轉播60小時+開閉幕)聯合轉播。此外,為了提高帕運賽事的關注度,提倡運動平權,聯合轉播的公視及華視都必須同步轉播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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