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寧涉殺律師拒認罪 質疑有人搞手腳「我想回自己國家」

涉嫌在去年3月持刀殺死華裔律師李進進的26歲女嫌張曉寧,14日在皇后區高等法院出庭,法官定罪為非預謀殺人,並量刑23年;但張曉寧以辦案程序有誤為由,拒絕認罪,並稱想回中國;法官表示將在20日(周三)給張曉寧最後一次考慮機會,如不認罪,將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案件將延續到明年年初。

出庭之前,張曉寧律師及檢察官到法庭後的等候室單獨商討良久;上庭後,檢察官提出的罪名為一級過失殺人(manslaughter),並最多量刑25年;在此基礎上,法官侯頓(Kenneth Holder)稱,他願意再減去兩年,量刑23年。

張曉寧律師稱,過失殺人罪和25年的量刑,是他和地區檢察官討論後決定,因為張曉寧可能受到情感壓力(emotional stress)驅使,才導致過失殺人;雖然他建議張曉寧認罪,但她並不同意,「她說量刑太高了」。

法官聽後,提醒張曉寧兩點,一是進入陪審團階段,量刑很可能會提高,可能為15年至終身監禁或到25年至終身監禁;二是一旦服刑完畢,將會被遣返;張曉寧表示知道,並用英文發言稱,「我想要到回到自己的國家」。她還要求查看所有和案件相關的證據,包括錄像、照片和文件;她抱怨,自己已經坐牢一年多,案子都快結束了,卻沒有看到任何案件資料。

張曉寧律師對此回應,已經和張曉寧一起查看過警方和檢方等提供的案件資料等;法官也質疑張曉寧的要求,稱她之前已經換過一次律師,前律師也已和法庭確認,給張曉寧查看過各種資料,「我不希望你此刻站在法庭上,表現出似乎沒查看過任何東西的樣子」。

法官再次強調,此案證據確鑿,「如果把證據放在陪審團面前,他們會很確信發生了什麼」。針對張曉寧那句想要回到自己的國家,他表示,既然她參與了一樁導致美國境內一律師死亡的案件,她必須要在某種程度上負責。

法官再次回到量刑環節,並詢問張曉寧尋求的量刑否為17年,得到肯定回答後法官表示,「我不打算再和你兜圈子(play games with you)」。法官稱將再次延期該案時,張曉寧要求發言,她用國語表達對辦案程序的質疑,由翻譯轉達,「我在監獄裡,有個精神醫生把我鑑定為雙相情感障礙(bipolar),他每兩周會寫一個談話紀錄,可事實上我從來沒見過這個醫生,我深刻地懷疑我的案子現在有人在搞手腳」。

她補充,「而且我律師給我的一個報告說我有精神分裂症,理由是我在中國就有接受治療,並且被強姦什麼的,這完全是虛構出來的。」

張曉寧還想繼續發言時,法官打斷她,說該精神問題是她和她的律師應該探討的;他再次將案件延期到20日(周三),讓張曉寧考慮對23年的量刑是否接受,如果不接受就進入陪審團審判階段,預計時間為明年1月或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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