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懷孕也不例外 巴西國會推嚴苛墮胎法引發抗議

(中央社里約熱內盧13日綜合外電報導)數以千計的巴西人今天聚集抗議國會正在討論的一項法案,內容將懷孕22週以後墮胎等同於殺人,即使因強姦而懷孕也不例外,且最高可判處20年徒刑。

法新社報導,巴西國會下議院「聯邦眾議院」(Chamber of Deputies)當中勢力強大的保守派議員昨天繞過委員會討論,直接將法案送入院會,引發進步派團體強烈抗議。

今天在巴西主要大城里約熱內盧(Rio de Janeiro),示威群眾點起蠟燭,並高呼「女孩不是母親」(A girl is not a mother)。

墮胎權運動人士尼格利(Vivian Nigri)指控這群國會議員犧牲「兒童的權利」來保衛「胎兒的權利」。她告訴法新社,不應讓因強姦而懷孕的兒童被迫無法墮胎。

根據巴西現行法律,若因遭到強姦而懷孕,無論懷多久後墮胎都不會受到懲罰;且當懷孕使孕婦生命受到威脅或是胎兒有腦部異常時,墮胎也是合法的。除此之外終止妊娠最高可處4年徒刑。

但根據一個具影響力的基督教福音派團體推動的新法,任何在懷孕22週後實施的墮胎都屬「純粹殺人」,包括強姦導致的懷孕,並可判處6至20年徒刑,是強姦犯的2倍。他們認為22週的胎兒已能在子宮外存活。

這項法案格外影響未成年女性和年輕的強姦被害人,因為她們常常較晚發現懷孕跡象或不敢談論發生的事。(譯者:王嘉語/核稿:張正芊)113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