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震後仍震不停!觀光署:協調花蓮業者取消訂房

觀光署表示,考量清明連假,花蓮部分地區因地震災情恐影響旅客安全,將與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協調當地旅宿業者,未來3天連續假期將會提供及協助旅客取消訂房。(旅館示意圖)   圖:林岑韋/攝
觀光署表示,考量清明連假,花蓮部分地區因地震災情恐影響旅客安全,將與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協調當地旅宿業者,未來3天連續假期將會提供及協助旅客取消訂房。(旅館示意圖) 圖:林岑韋/攝

[Newtalk新聞]

昨(3)日7時58分花蓮發生強震,根據中央氣象署資料,這起地震芮氏規模7.2的地震,最大震度5級,而截至今日花蓮地區又發生上百起餘震。對此,觀光署表示,考量清明連假,花蓮部分地區因地震災情恐影響旅客安全,將與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協調當地旅宿業者,未來3天連續假期將會提供及協助旅客取消訂房。

觀光署表示,依據「個別旅客訂房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9點規定「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契約無法履行者,業者應即無息返還旅客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至地震等是否構成上述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事由,則需依個案判斷是否符合相關構成要件,如旅客前往預訂住宿之飯店途經縣市有宣布停班停課、需乘坐之交通航班停駛等,消費者可請求旅宿業退還已支付之全部定金及其他費用。

而考量花蓮地區陸續傳出災情,對外交通嚴重受影響,目前交通部觀光署與花蓮縣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已協調當地旅館業者,協助旅客辦理清明連假3天之取消訂房事宜。至於連假後、近期倘有旅客要求退訂,也建議旅館業者以較彈性的方式,鼓勵旅客保留已付金額作為日後消費折抵使用,若旅客基於近期地震等安全考量,業已請業者協助順利退訂及免收手續費。

至於未發布停班停課訊息或其他客觀條件致無法抵達目的地之因素尚未發生時,旅客要求解約,則依據上開定型化契約第5點規定方式(一般取消訂房的規定)處理,若仍有消費爭議,民眾可向旅宿業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反映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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