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潭墘國小廢校爭議 監察院糾正彰縣府違程序正義

彰化縣大城鄉潭墘國小廢校之後,現在已改為特色遊學中心,但校園內一片空蕩蕩。監察院經過調查,認為彰化縣府未充份討論學校未來可能發展即決議停辦,未實踐程序正義、善盡社會溝通,決定糾正縣府。

監察委員葉大華說明,「沒讓在地的人民反映,去充分表達他們的意見來協商、協調,最後手段才要廢校。」

葉大華表示,受少子化影響小校林立現象普遍,彰化縣府在專案評估會議上並未明確討論停辦事宜,就逕行公告舉辦公聽會,而與會人員多提出改制分校提議,卻在2周後決議停辦,過程相當粗暴,不符合兒童權利公約中的最佳利益原則。

潭墘村長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但27位潭墘國小學生已遷往他校就讀,後續還有漫長的行政訴訟要打。

彰化縣大城鄉潭墘村長柯志憲回應,「你不能把我們擁有的權利,你把我們剝奪掉,而且還理直氣壯,包括今天監委給你糾正,你做得若對他會給你稱讚,你做得不對當然給你糾正。」

潭墘村委任公益律師莊婷聿指出,「我們訴訟的訴求,就是請法院將彰化縣政府112年3月16日所進行,潭墘國小於112年8月1號停辦這份公告,請求法院將這份公告撤銷。」

潭墘村打行政訴訟,要求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彰化縣府停辦公告,目前還在審理中,將窮盡所有司法手段救濟,不排除釋憲。彰化縣府則以文字回應,停辦依照國民教育法第4條辦理,一切依法行政,監察院說法以偏概全,會讓第一線公務員更加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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