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最壞示範!推嬰兒車「人肉佔車位」遭趕 超兇辣腿人妻惱羞比中指駕駛要告

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大女兒就站在旁邊目睹!北市東區街頭昨(6日)出現一位人肉佔車位的人妻,推著嬰兒車大刺刺地站在公有停車格內,稍後被趕走後,竟然惱羞成怒比中指,作成最壞示範。

人妻人肉佔車位被趕走,惱羞成怒比中指。(圖/社會事新聞影音)

整起事件據了解,發生在台北市的延吉街131巷1弄30號對面,被比中指的民眾將全程拍下後,投稿到「社會事新聞影音」網路社群,該位穿著短裙,露出一雙修長美腿,身材相當突出的人妻,推著嬰兒車直接走到公有停車格內站定,來個人肉佔車位,一邊還打電話疑似聯絡另一半趕快開車來停。

一旁還有大女兒(左紅圈處)目睹媽媽的行為。(圖/社會事新聞影音)

但超扯行為隨即被後方也要停車的駕駛人(即投稿到網路社群的民眾)抱怨,這位身材超胸的辣腿人妻被示意「請離開」時,竟然回頭惱羞成怒對著他迅速比出中指,然後推著嬰兒車走人,此時畫面左方她的大女兒也走向媽媽,目睹全程的小女孩不知是否已經能意識到母親的行為不當,而事件發生所屬轄區警方,大安分局也說話了。

大安分局指出,今天(1月7日)已受理周姓女子(即遭比中指的汽車駕駛)報案遭公然侮辱案件,起因昨天下午3點左右,周女於光復南路72巷旁無名巷尋找車位時,發現一汽車停車格內有一推著嬰兒車女子站立,導致其無法順利停放於該車格,經周女示意欲停放後,該推著嬰兒車女子隨即朝著周女所駕駛車輛比中指,並憤而離去。周女事後至敦化南路派出所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大安分局依規定受理後已鎖定相關事證,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

敦化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林健智說明全案。(圖/警方提供)

大安分局也呼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臺幣500元罰緩;另依同條例第82條規定,行為人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緩。若因停放車位衍生之公然侮辱等行為,則涉犯《刑法》中的妨害名譽罪,請民眾使用汽機車格應依相關規定,以保障用路人權益。

(影片來源:社會事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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