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險釀大禍!女兒無照練車轉彎猛撞燈桿 媽護女心切竟冒名頂替
台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日前發生一起自撞車禍,1輛自小客車右轉時不慎逆向撞上路燈桿,49歲的陳姓婦人坦承自己是肇事者,不過警員很快就發現陳女神色有異,表示將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確認事實,若有不實陳述將依法查辦,陳女這才坦承自己是陪下午要考駕照的女兒「練車」發生意外,警方也開出一張無照駕駛罰單。
台中市第五分局交通分隊日前獲報,北屯區旱溪西路3段發生一起自撞車禍,警員到場後,發現該自小客車車頭受損嚴重,49歲陳姓婦人向警方表示,自己駕車右轉時不慎碰撞燈桿,車上的女兒及丈夫都受了傷,已前往醫院治療。經警員觀察現場跡證,發現沒有煞車痕跡,初步研判可能是駕駛分心未注意路況,或者駕駛不熟悉車輛操作所致,但一旁的陳女不斷催促警方儘快製作事故資料,且眼神飄忽不定,令警員起了疑心。
警方隨即嚴正警告陳女,為釐清事故案情,將擴大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並查訪附近居民,如果發現有謊報或陳述不實內容之情形,將依法查辦。陳女得知事情大條,嚇得立即改口向員警坦承事發經過。
原來,陳女的女兒當天下午要考照,於是她便與丈夫一同陪女兒在路上「練車」,沒想到開到半路,女兒因不熟悉車輛操作導致意外,陳女因擔心女兒無照駕駛被開罰,才佯稱自己是駕駛。警方立即派員至醫院向陳女的女兒釐清案情,並確認酒測值為0(無酒精反應),再透過比對監視器畫面及駕駛員外型特徵,確認陳女的女兒就是肇事的駕駛,因此開了一張無照駕駛罰單,陳女因為在警方製作紀錄前坦承,躲過刑法究責。
第五分局提醒,如民眾無照想要練習開車,應至合法的練習場或依規定申請學習駕照,切勿逕自駕駛上路,以免違反交通法規或不慎造成事故危害。警方還補充,車禍案件偶爾會遇到冒名頂替事故當事人的情形,不論是為了詐領保險金,還是掩護家人朋友,此行為恐涉及刑法冒名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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