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手捶死11月女嬰案 狠父:沒殺人犯意求輕判 (圖)

桃園市23歲林姓男子涉重捶11月大的小女兒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8年,二審日前開庭,林男強調沒有殺人故意,請求以傷害致死論罪輕判12年。圖為林男庭訊後還押。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攝 10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