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捨得讓誰難過

中國時報【本報訊】 在職場生涯裡,我個人的作為平庸簡單,可是因為看得到別人的真善美、聽得出別人的虛實意、寫得出別人的喜樂痛,多數的工作對象願意對我敞心。 受他們光芒或憂傷的潤化,我期待自己成為一個更有誠懇度的媒體或文字工作者,這些內心的豐獲與謝念,不是履歷表或經歷記事所能記錄的。 世新畢業的學歷、欠缺姿色的相貌、眷村孩子的背景、智商一般的反應,讓我明白我的人生沒有厚實的條件,所以凡事不可投機。 因為不可投機,更要加倍取巧。 取巧的翻譯是:盡量避免做讓人難過、難堪或難受的事。 但是我的工作、我的修養,難免會有讓別人不舒服的時候。 對我而言,讓別人不舒服就是違心的行為,最耿耿於懷的終將是自己。所以舉凡讓別人難過的事,我都歷歷在心警惕再三,也為自己的成長加添了借鏡的經驗。 如果我曾經讓誰難過的,請原諒我。 李敖和胡因夢簽署離婚協議的次日,《民生報》獨家刊出。 李敖來電話:「高愛倫,妳看到了嗎?我要告妳。」 我敬答:「我並沒有看到,但是我知道現場有哪些人,需要我陳述名單嗎?」 我硬話軟說,不想以氣勢占上風,只想讓對方舒懷,所以我繼續說:「如果我帶給你困擾,我現在以私人立場向你致歉;如果你要告我,那律師信可以寄到忠孝東路四段五五五號編輯部。」 當然,我和李敖對這則新聞很快就轉入和平對話,沒有釀成任何衝突,因為讓人難過的是事件本身,而不是我有失衡失真的報導。事實上,我用了更多的同理心去體察──他們的不同不是誰的錯。 我用過一張相片,是一位作家與旅歐藝術家的甜蜜照片,但是當時民風保守,我所看到的「甜蜜」對當事人而言是不宜侵犯的「親密」,所以一狀告到大老闆惕老辦公室,惕老把我叫去問話,我據實以答,惕老笑笑:「高愛倫,妳很會跑新聞啊!」 我在工作上被賦予的信任,並沒有因為這個告狀受影響,但是我內心對當事人是感到抱歉的。 在《大成報》做總編輯的時候,行政主管的主要工作是督導、把關、鑑定新聞內容,可是有時我也會被要求寫新聞,因而不得不報導張琍敏失婚事件。見報後,她在電話中相當難過地說:「我們是朋友,所以我們之間沒有謊話,妳為什麼要寫出來?」 在傾聽她的情緒過程裡,我沒有申述、沒有抗辯、沒有插話,只在她宣洩完畢後,說了一句話:「如果有任何人問到這則新聞,妳就回答:『根本是高愛倫亂寫的。』我會默認。」 我跟她迄今仍是好友,事實上經過這件事之後,她從來沒有懷疑我是不是一個可靠的朋友。當我生活歷經相同的傷痛時,她對我的安慰、逗我笑的善意,我一一領會。 秦漢發生婚變時,我謹慎落筆,不希望任何一方加重劇痛,但是當時我處在「跟誰都是朋友」的位置,讓元配邵喬茵對我產生諸多合理的猜測、不信任,直到她到臺中作秀受到誤解的批判,她來電話:「我現在才懂得妳的報導一直在維護我。高愛倫,妳為什麼都不出現?妳為什麼都不再來訪問我?」 我很心疼這些結果,但是當時愛莫能助,我告訴她:「我媽媽過世了,我在喪假中。」 那時我才二十六歲,真的還很年輕,但是我已經對那個年代的很多人、很多事洞察到──人的關係,往往動於真心真情,也傷於真心真情。 做新報紙《星報》的時候,因為類型年輕,編輯部都是小青年,我聽信孩子受委屈的發言,在新聞圖片上以自以為幽默的方式處理一張相片,對當事人陶晶瑩是極大的不禮貌行為,這真的是我職場幾十年來,唯一必須公開致歉的戲謔。 對同事的護短,竟然造成別人的困擾,我懊惱又慚愧,特別找小燕姐請她代轉我的歉意。 我初入出版界任職《電視周刊》時,曾為小燕姐,也為鳳飛飛、劉文正、崔苔菁、陳莎莉、甄妮寫過長篇連載,小燕姐算是認同且誇耀我的知心人,她曾說過:「妳寫人物像是美化環境,寫誰,好像誰就完美了。」 相信是因為小燕姐幫我美言與疏通過,兩天後,陶晶瑩反而快遞一束花與一張卡片安慰我,我泫然。謝謝妳,陶晶瑩! 我還做了一件對不起人的事,那就是林鳳嬌。這也是需要強烈道歉的。 那年,我為林鳳嬌寫《民生報》長篇連載,她交給我三本童年與少女時期的相片簿,刊完之後,我沒立即歸還,搬了兩三次家,相片簿遺失了。 我到香港,她追著我要相簿。 她到臺灣,我約陳念慈一起在南京東路馥敦飯店喝咖啡,反正不管我解釋多少次,她又責一下我遺失她相片簿的事。 有一次,邱素惠去國賓飯店訪問林鳳嬌,素惠回來轉告我的第一件事就是:「阿嬌姐說妳欠她照相簿。」 前年成龍出書,去年成龍回臺北拍戲,兩次接觸,我免不了要問問林鳳嬌近況,經紀人李慧良EMMA總會附加一句:「阿嬌姐說妳弄掉她的相簿。」 我說:「全世界都知道這件事了,讓她念念也是應該的。那真是她非常重要的珍藏,我的確太不應該。」 好在我也為成龍冒險犯難過,希望能因此讓阿嬌對我罪降一等。 那年,成龍一部大片《A計畫》的NG片被製片公司侵權剪成《B計畫》,並準備上片,連嘉禾公司都左右為難不知該如何處理,我居然敢寫出來上了頭條。隔一天在西門町電影街遇到嘉禾分公司經理李渝。 他問我:「拿到金牌沒?」 我不解:「什麼金牌?」 「他們叫我們嘉禾不要多話,說記者不會再寫這件事了,因為他們打了幾面『沉默是金』的金牌送給大家。妳的那面金牌還是最重的。」 有關「沉默是金」金牌的分送,當然是相關製片人捏造的笑話,隨後也就風平浪靜。 現在想來,我寫新聞不嗜血,但有點刀口舔血,這樣的勇氣如果發生在社會新聞上是仗義,但在影劇路線上值不值呢? 香港演員夏文汐很紅的時候,來臺灣拍戲被臺灣製片界搶得很凶。當時經紀她事務的女製片人帶著她東藏西躲,大概被周圍製片組對象逼急了,覺得自己保護傘不夠大,就傳出一套說法。 有一天,喜翔打電話給我:「姊,夏文汐住妳那兒?出來談談嘛!她一直躲通告,影響到很多人。」 「誰說夏文汐住我家?歡迎你來探望呀!」我大驚,因為當時夏文汐神祕得連我都找不到呢! 喜翔是演瓊瑤電影時期的藝名,後來改回本名,就是現在的金鐘影帝金介文。近年我們一講到這事,兩人都哈哈大笑。我說:「如果有必要,我只助人,我不藏人。」 我知道,社會上有很多聲音是輕蔑我所走過的行業!他們既想親近又有畏懼,既要利用又要反制,在這樣的矛盾中,其實絕大多數記者都受累職業的原罪,我們似乎已經形成另一種明星類型,不管怎樣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怎樣認真理解事件的真相,所有還原現場或拆解虛實的努力,仍然不可能滿足每個角落的主觀評價。 我尊重自己曾經安身立命於此,我永不、永不、永不批評我的同業。 我知道,我的粗心,也曾讓人不好受,但是我看自己的初心與本心,我真的不捨得讓誰難過。 朋友們在檢視自己的人生時,越來越愛自審人生追求的各階段宏願。 我一向胸無大志,但因為一直不捨得讓人難過,也一直盡力如此,就逐年逐年確認成一篇簡略的生平:如果有一天我永恆的躺下,希望偶爾想到我的人會覺得:嗯!這人還不錯。 如此而已,真的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