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限電看台灣政策思維 –「專業」的死亡螺旋
作者:宮文祥(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
在這多事之盛夏,當年金改革、前瞻計畫的爭議原本已暫時告一段落(或說是蓄勢待發中),而當時序進入酷暑,那股熱鬧感原本僅被「滅香」與「減香」短暫的挑動而已,但卻又隨著離岸風電計畫因環境影響評估而讓外商主動撤案,於是人們討論著前瞻到底哪裡前瞻?
小英政府的前瞻能否促使再生能源政策的落實?乃至於非核家園是否宛如海市蜃樓,或真的僅是供瞻仰與憑弔的神主牌?
或許,原本的爭議在時間的經過下,也在於台灣百姓容易忘記的慣性(政治正確的應說是敦厚的民情;而這樣的慣性到卻也寵壞了政治人物的決策習慣),大家或許就可以暑氣漸消。
但,執政者萬萬沒想到,「限電」的問題又再次激起人民對於政策決定的不滿的情緒,也凸顯出執政者在問題回應上似顯捉襟見肘。
台灣的政治,在顏色對立下,一方無奈地認為是歹戲拖棚、何時可以利空出盡、破繭而出;另外一方自然認為好戲連載、甚至已然響起反攻的號角。
然而,在台灣,沒有左右政黨之分,而顏色更只是外在包裝的保護色。除了基本上都是資本主義導向外,更重要的是對於政策決定往往假「專業」之名、行專擅之實。
而這樣的操作「專業」、濫用「專業」,甚至在野時謾罵「專業」、在朝時玩弄「專業」,這些在在都會使得「專業」作為政策以及規範管制上應有的理性基礎,慢慢的走向「死亡螺旋」。
至於何謂「死亡螺旋」?在不同專業領域有其不同的定義,指涉的內涵自然也有其不同之處,但基本上都是指向整個體制、乃至於生命面對著巨大的風險、甚至趨向於瓦解。
因此,當我們回過頭檢視「限電」政策時,究竟「專業」提供了什麼理性依據?還是這樣的決定,更多的只是決策者「非理性」的「價值決定」?
我們可以看到許多的數據指出公部門的限電,實際上對於電力的節省有限,但何以這樣的決定能被制訂出來?更不要說其中還傳出要求台電必須花大錢(民脂民膏)去向業者買電(根本地違反市場交易機制與精神)?其中的決策理性又是何在?
這都還只是表面的問題,「限電」終將會過去,進一步應該要反省的是,何以執政者在野時強烈批判台電藏電,用幾乎全然否定的態度質疑著台電對於電力的專業,更在非核家園的願景中,畫出了太陽能、風力、地熱發電的想望,形塑出自己的能源政策。
至於要怎麼實現……「先做了再說」!但,前離岸風力發電業者的撤案,似乎就是一棒打臉的回應。
其實,這一棒的反應,也是其來有自,因為同樣是面對開發案所應進行的專業環境影響評估,在製度運作下,先不論環評委員的專業性,光就早期開發案的觀察,一些學者與環團同樣以解構科學的方式來質疑、攻擊科學(corpuscular approach),針對相關問題競相指責作為評估依據的科學數據有著先天的缺陷與爭議。
例如,究竟哪些才是應評估的事項,在法未明定下(即便有環評法施行細則可能的補充),似乎只要其認為應評估而未評估的項目,就可以挑戰環評結論的適法性、甚至是適當性。更有甚者,可以在程序進行中,隨時增加應評估的項目,進而導致程序的不可預見性、損及法應有的安定性。
但這些也都在「環境保護」的大旗下被「欣然」接受,在政治正確的氛圍下,鮮有學者提出質疑。
當然,現在似乎更在於環評委員在程序進行中附加了這些義務,進而導致業者乾脆退出,過猶不及,其實都是「專業」的問題。
此外,對於專業與專業間的可能衝突,其實也可見諸於前述決策的做成中。同樣以環評法制為例,一些學者(社會科學)其實反對以風險規範的思維左右政策的決定,認為以影響評估作為基礎,就代表著利益的交換,其中更質疑評估者立場的偏頗。
可是,在同樣的脈絡下,其又主張應實踐對於社會、人文等面向的評估(社會影響評估),如此更貼近在地人民、使法律上強調的參與與透明可以真正被體現出來。
然而,這方面的評估何嘗不是另外一種專業的判斷,同樣會存在著對於自然科學專業評估會有的專業率斷,甚至操控可能的質疑(也就是何以你的評估才是專業、我的評估就是率斷)。
但是,這樣的問題,卻是筆者所認識到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在發展上的現況。
行筆至此,其實相對於批評執政者決策思維的爭議,也就是法治的應有思考、甚至是憲法保障基本權的根本認識(舉凡減香事件中的宗教自由、限電政策下公務員的工作權,以及環評制度中再生能源業者的工作權與財產權的應有保障),似乎都應了「法律服務於政治」的認識,也就是政策先行,法律只是工具,來合法化最終的決策。
另外,身為法律人這個專業,筆者更希望能檢視法律人之於其應有的法律專業,究竟又該扮演什麼樣的角色。何以此問?其實對執政者政策的針貶,是法律人應有的職志,而「說出真話,顯明公義」,也正是法律人應有的初衷。
然而,對於前述相關決策應有的批判,似乎很多學者選擇「不語」、抑或是未有當初政黨輪替前的批判力道。
倘若法律人應有的專業也在政黨輪替後有這樣根本的改變,似乎也正好反映前述價值思維凌駕於專業的質疑,若此,「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那就真的折喪了「法律人」此一稱謂的價值。
「尊榮以前、必有謙卑」。因此,決策者應有其謙卑之心,「專業」固然不應無限上綱、唯我獨尊,使用「專業」的決策者更應小心謹慎。
只是,面對政治人物一直以來的決策思維,「專業」,究竟帶來規範理性、抑或是提供擅權的藉口?
在民主政治下,我們尚且可以透過選舉(誠然,選民也必須自覺)來表達自己的意見,這也是民主可貴與可愛之處,但對於「專業」,一旦使之落入死亡螺旋,當人民不再信任「專業」,其反噬、瓦解的力道,恐怕也是所有人應當慎思的。
時序也已進入「立秋」,秋高是否氣爽?人民心中那份盛夏之氣不知何時才能消解?但在解消之前,台灣在政策決定上的應有思維,更應好好檢視與反省才是。
本文為「筆震論壇」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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