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電車」領牌將屆 未依規掛牌上路 最高開罰3600元

十一月卅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全面領牌,高市所旗山監理站呼籲車主儘早完成領牌,逾二年納管登記緩衝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即上路行駛,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至三千六百元罰鍰;同時將持續配合高市府警察局,採取不定期、不定點加強攔查宣導,向民眾說明使用中微電車應依規定領牌並遵守交通規則。

旗山監理站今(廿三)日表示,現有「使用中」微型電動二輪車申請領牌,需準備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新領牌照登記書、來歷或出廠證明、統一發票(遺失者得以切結方式辦理),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經實車查核合格後申請領牌;為鼓勵車主儘早領牌,旗山監理站也提供到點領牌服務,相關資訊均可於高雄市區監理所官網「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查詢,歡迎車主們善加利用。

旗山監理站提醒車主,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行駛,除了應依規定領牌以外,駕駛人須年滿十四歲以上、騎乘時務必戴上安全帽、最高限速時速二十五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車主也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同時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