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社負責人江梅綺 涉恐嚇、偷拍遭判刑10個月

徵信社負責人江梅綺 涉恐嚇、偷拍遭判刑10個月

江梅綺女人徵信社涉嫌在抓姦搜證時,取得國小女老師裸照,向對方勒索封口費未遂,又偷拍法院女科長性愛光碟,恐嚇逼對方離職,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之後,今天依恐嚇取財和妨害秘密等罪名,判決負責人江梅綺10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30萬元。

(杜大澂報導)

江梅綺徵信社,以女人替女人抓姦在業界闖出名號,還強調工作人員都是女性,不過,三年前涉組織犯罪遭刑事局拘提到案。警方調查,江梅綺徵信社接受委託調查在法院工作的女科長,結果在女科長的家中用針孔愉拍到性愛畫面,他們就製成光碟寄給對方,恐嚇要脅女科長離職。警方還發現,徵信社在調查1名國小女老師時,偷拍到女老師的裸照,就向對方勒索,經過女老師報案後,警方逮捕江梅綺和9名員工。

全案經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江梅綺犯下恐嚇取財、妨害秘密等罪,判處她10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0萬元。至於,徵信社其他9名員工,也被判4個月到1年半不等刑期,全案還可以再上訴。

(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