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死囚處決前20分鐘 聯邦最高院喊停 律師:將驗DNA證清白
聯邦最高法院4日在德州死刑犯古鐵瑞茲(Ruben Gutierrez)即將被處決前20分鐘,發出命令,阻止行刑,把他從鬼門關口拉了回來。最高法院決定要審查他的律師提出的上訴要求,針對古鐵瑞茲一案進行DNA測試;律師表示DNA將證明古鐵瑞茲並未搶劫殺人。
古鐵瑞茲涉嫌於1998年在德州南部布朗斯維爾(Brownsville)一名85歲老婦人哈瑞森(Escolastica Harrison)的家中搶劫殺人,被判處死刑。死者為退休教師,後來擔任活動住宅園區經理,因為不信任銀行,家中存有60萬元現金;檢方稱嫌犯殺死為了偷取這筆錢,而將她殺害。
古鐵瑞茲一直要求檢驗哈瑞森指甲抓過之處、纏在她指甲四周的一撮頭髮、以及犯案現場血跡裡的DNA。他堅稱,DNA檢測結果可以證明他沒有殺人。
聯邦德州地區法院駁回他的請求,理由是地區法院無權裁決,德州限制定罪犯要求檢測DNA的法律違憲。他的律師一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請最高法院裁示地方法院不准死刑犯要求檢測DNA的裁決,是否違法。最高院同意審議上訴案,因此下令暫緩執行死刑。否則,他4日就會死於注射死刑。
古鐵瑞茲的律師說,檢方拿不出法醫證據,證明是他殺死哈瑞森。辯護律師諾蘭(Shawn Nolan)說,最高法院的裁示「讓我們終於可以做DNA檢測,檢測結果將推翻古鐵瑞茲的冤判與死刑」。
檢方認為要求檢測DNA是定讞犯的拖延戰術,古鐵瑞茲被定罪,是根據其他證據,例如,他自己承認策畫搶劫,哈瑞森被殺時,他就在她家裡。本案另有兩人被起訴。
他被判處死刑的法律依據是德州的「共犯法」--幫助或鼓勵犯罪,可判處與實際犯罪者同樣的刑罰。近年來,他多次面臨死刑的執行,也一再設法暫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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