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前台中刑大隊長變博弈集團內鬼「財產來源不明」裁定收押禁見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前台中市警局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嫌當博億集團的內鬼,遭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前台中市警局刑大大隊長林明佐涉嫌當博億集團的內鬼,遭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刑事警察局三線二星警政監的林明佐,疑似涉嫌在擔任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期間,洩漏偵查機密給博弈集團,中檢昨(2日)指揮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警政署政風室搜索刑事局及林員住所後,拘提到案,依洩密、貪瀆等罪遭檢察官申聲羈押禁見。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認定林明佐有串證逃亡之虞,今(3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中檢是在去年間指揮中市刑警大隊偵辦從事網賭的博弈集團時,驚覺有「內鬼」通風報信,導致偵查行動不順遂,鎖定林是「內鬼」後,昨由黑金組主任檢察官黃政揚親自帶隊搜索,並派員至中市刑大調閱資料。

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認定林明佐有串證逃亡之虞,今(3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認定林明佐有串證逃亡之虞,今(3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圖/翻攝畫面)

台中地檢署也說明,本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被告涉犯組織犯罪防制 條例第 9 條之公務員明知為犯罪組織有據予以包庇罪、刑法第132條第1項之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同法第270條、第268條前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同法第270條、第268條後段之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洗錢防制法第17條第2項之公務員洩漏關於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罪嫌消息罪及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2款、第3款、第10 款之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偽造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下午羈押庭召開,法官認罪嫌重大裁定收押禁見。

若林明佐為三線二星職階警官,若與博弈集團掛勾屬實,將是一九九六年周人蔘賭博電玩弊案後,涉案警階最高的警務人員。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燕燦合體大啖酸菜白肉鍋!鄭文燦打趣:這餐要60億
大義滅親!雲檢檢察官性騷女書記官「跟蹤、送禮、堵人」遭起訴
盧秀燕、鄭文燦約吃酸菜白肉鍋是這家 也是胡志強、韓國瑜的愛店
警界震撼彈!治軍嚴謹屢破大案 警政監林明佐竟成內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