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加碼700萬交保!鄭文燦涉貪二度聲押失敗 20分鐘錢就來了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任內桃園龍潭土地開發案涉嫌收賄,5日遭到聲押裁定500萬交保,檢察官當庭抗告,8日高院撤銷原交保裁定,發回桃院更裁,今(9)日上午2度遭開羈押庭將交保金提高到1200萬,不過才20分鐘律師就帶著兩袋裝有700萬白花花的現金就送到桃院,效率相當驚人。
桃院上午10時重開羈押庭,檢辯歷經4小時攻防,法官仍認為,鄭文燦涉嫌收賄的嫌疑重大,但因時間過太久,沒有羈押必要,因此將保釋金拉高到12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檢方當庭再抗告。律師獲知後,火速派人在20分鐘內將700萬元送到法院,只見送錢來的人用一個黑色旅行袋裝著「千鈔磚頭」交給律師,由律師到櫃台辦理交保手續。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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