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萬華醉男穿「移民署副署長」背心闖越馬路被撞昏 警趕來一查:假的啦

最新消息,在北市萬華區今(16日)凌晨,有位身穿「移民署」字樣背心的醉男過馬路被撞昏,仔細一看背心正面還寫著「副署長」,結果警方趕來一查發現是假冒的。

醉醺醺的方男被撞昏,路人看傻。(圖/警方提供)

據警方調查,整起車禍發生在北市萬華區的和平西路三段與梧州街口,事發時間是今天凌晨1點左右,當時59歲方姓男子,正沿著梧州街北往南方向徒步過馬路,被49歲黃姓男子開的休旅車在該處撞上,黃男當時正沿著沿和平西路三段東往西方向行駛,要前往新莊。

醉醺醺的方男被撞昏,身上穿著有「移民署副署長」字樣的背心。(圖/翻攝畫面)

方男當場被撞飛,全身擦挫傷滿身是血倒在路中間昏迷,黃男車輛的擋風玻璃跟車頭也毀損,而方男也被路人發現身上竟然穿著有「移民署」字樣的背心,正面還繡有「副署長」的官銜,不過警方趕來一查,發現背心是假冒的,方男也不是移民署的官員,所幸他仍有生命跡象,目前仍在台大醫院救治。

醉醺醺的方男正要過馬路。(圖/警方提供)

黃男被酒測後顯示並未酒駕,他向警方表示當時是對方違規穿越馬路,當下路上燈光太暗,對方身上也沒有任何反光物,所以沒有看到人,方男身上則是「酒味濃厚」,萬華警方正持續釐清事發原因跟肇責歸屬。

移民署也對方男穿著假冒移民署人員背心的行為作出回應,表示該名男子並非移民署職員,且背心也不是移民署公發的制式背心,公務員之服飾或徽章代表著政府機構的公信力,在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的公眾場所冒用公務員服飾或徽章,依刑法第159條規定,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金,若是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依刑法第158條第1項規定,更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000元以下罰金,任何公然冒用移民署服飾或徽章,甚至冒充移民署人員而行使職權者,均屬違法行為,移民署將積極配合警方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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