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小六男童還「產下1子」!桃園女教師現況曝光

▲ 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翻攝自photoAC

桃園市 / 潘維邦 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女教師在2020年2月擔任五、六年級班導期間,強迫班上一名男童發生多次性行為,事後還產下1子,直到男童父親向警方報案,全案才被揭露,桃園地院數罪併罰,判處女教師17年6個月有期徒刑。案情曝光後,掀起外界熱議,桃園市社會局也透露這名女教師的現況。

據判決書記載,該名女導師在2020年2月25日當天,將當時未滿14歲的男童叫進教室內的休息室,並強行發生性行為。事後,女導師變本加厲,每月平均1次的頻率,利用早自習、午休或音樂、體育等課堂間,和男童在休息室或廁所發生性關係,甚至在當年5月產下1子,最終紙包不住火,被男童家屬揭發並提告,桃園地檢署將女導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她身為班級導師,本該盡到為人師表的義務,卻為了滿足自身性慾,對男童發生強制性交行為,並未尊重對方的性自主決定權,對於男童的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產生不良影響,更可能造成家長對於學校教育的不信任,行為確實不當,且至今未和受害家屬和解,最終依2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男子性交等罪,合併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桃園市社會局透露,由於判刑尚未定讞,所以女教師未入獄服刑,仍在桃園與孩子正常生活,並與家人同住,經社工前往探視確認,經濟狀況無虞,孩子受到適當的照顧;另外,女教師未來入獄服刑後,若孩子未滿3歲,可隨母親入監。

桃園市社會局說明,若判刑確定,女教師就須入獄服刑,孩子如果滿3歲以上,則應由女教師親屬、親友代為照顧,或交由生父家庭撫養,如果女教師找不到人、孩子無處可去,社會局會協助安置。

此外,日前有PTT網友發現,2005年一位同名同姓的女教師,在鄉民論壇發文稱自己單戀班上的小學生,也讓外界擔憂受害者可能不只1人。對此,桃園市教育局表示,目前正釐清是否屬實,不排除擴大調查。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名女教師未婚,曾在桃園、新北超過8所學校任職,平時教課表現正常,學生和同事沒發現異狀,事件曝光後令校內師生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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