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3/8婦女節上路 新北勞工局特製海報杜絕職場性騷擾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三月八日婦女節上路!新北勞工局特製海報杜絕職場性騷擾,事業單位歡迎索取。(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三月八日婦女節上路!新北勞工局特製海報杜絕職場性騷擾,事業單位歡迎索取。(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三月八日婦女節上路!新北勞工局特製海報杜絕職場性騷擾,事業單位歡迎索取。(圖:新北勞工局提供)

《性別平等工作法》大幅修正三月八日正式施行!新法規定員工規模十至三十人的事業單位需建立性騷擾申訴管道,考量新北市轄內多為中小企業,新北勞工局完成「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參考範本,印製「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事業單位可下載索取,盼強化防治職場性騷擾。

勞工局長陳瑞嘉今(四)日表示,勞工局備有性別意識的專家人才庫,當事業單位遭遇重大職場性騷擾事件申訴時,可協助公司迅速組成專業調查小組介入處理。陳瑞嘉提到,過去《性工法》要求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但究竟何種措施才是立即有效,實務見解仍有歧異,導致雇主無所適從。本次修法針對性騷申訴,明訂應採取避免申訴人再次受騷擾隔離措施、啟動調查、或先停止具權勢地位行為人職務,對於調查屬實且情節重大者,亦可逕行解僱。

如過去性騷擾的行為人如果是最高負責人,法令僅要求事業單位內部處理申訴救濟,並不符國民法律感情,難取信被害人,被害人亦無從獲得平復,新法則直接授權被害人得直接向地方政府提起申訴,甚至不服雇主的調查或懲戒結果,同樣賦予當事人向勞政機關申訴的權利。

有關「嚴禁職場性騷擾」宣導海報與「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參考範本電子檔,事業單位皆可於「新北勞動雲」的「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專區」(https://gov.tw/Dm1)下載。另外自三月五日起,歡迎至新北二十九區就業服務站台(https://gov.tw/V3i)以及勞工局、勞動檢查處服務台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