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師利剪嚇童 中市教育局重罰91萬元

台中市大里某私立幼兒園教保員,上月中旬拿剪刀恐嚇幼生等不當管教,台中市教育局4月30日施鐵腕開鍘,教保員遭重罰40萬元、幼兒園刪除監視影像規避檢查,祭歷年來最重裁罰30萬元,並勒令停招1年;另負責人知悉未通報加重裁罰15萬,行政主任與同班教保員各罰3萬元,該案教育局共裁罰逾91萬元。

該私立幼兒園上月傳出教保員拿利剪恐嚇不聽話幼生,還作勢要刺她眼睛,讓幼生嚇得往後躲。民代接獲家長陳情後舉行記者會爆料,教保員離譜行徑才曝光;教育局請外聘專家在最短時間內完成調查,釐清真相,4月30日召開不適任教保人員認定委員會。

教育局說明,委員調查結果,該名教保員體罰幼生跑操場、壓制特教生、拿剪刀恐嚇幼生等行為屬實,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3條第1項,且情節重大,裁罰40萬元,管制4年不得在教保機構任職,並公告行為人姓名及教保機構名稱。

調查也發現,該園負責人兼園長接獲反映疑似不當對待行為,皆未督導及妥善管理,造成6位幼生受害,勒令該園停招1年。而園方格式化監視影像規避教育局檢查,情節重大,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8條可罰6至30萬元,教育局則祭出最重裁罰30萬元,是歷年來裁罰最重的一案。

此外,園長自述上美語課分科教學部分裁罰6000元;另同班教保員及行政主任知悉不當對待案件,未於時限內通報社政及教育單位,依法各裁罰3萬元;負責人兼園長則加重裁罰15萬元;教育局針對這起不當管教案施鐵腕開鍘,裁罰金額超過91萬元。

教育局重申,針對涉及不當對待幼生的園所及相關人員決不姑息,違法一律嚴懲嚴辦;針對此案,若在園生家長有轉安置需要,可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分機54400,教育局將妥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