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凌虐貓咪「茶茶」判決出爐 成動保法入獄第一人 呂秋遠:動物權前進一步

▲ (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台北市 / 武廷融 綜合報導

2021年新北蘆洲發生一起虐貓案,黎姓男子因為感情糾紛,就凌虐女友所飼養的貓咪「茶茶」,甚至用熱水燙貓,導致貓咪最後痛苦死亡,而黎男還將施虐過程拍下傳給女友。整起事件引發社會關注,如今新北地檢署宣判黎男被依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7個月,併科25萬元。律師呂秋遠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黎姓男子是國內第一個因虐待動物而入獄的人。

2021年8月17日,黎姓男子與女友因感情糾紛,黎男竟對女友的貓咪「茶茶」施暴,他先是傳訊要求女友返回住處,否則就要對「茶茶」不利,隨即持棍棒毆打「茶茶」,還把貓咪關進籠子裡拿熱水燙貓,黎男更將虐貓過程拍下傳給女友,恐怖行徑引發社會關注,各界也紛紛出手希望能幫助「茶茶」,然而經過搶救11天後仍不幸死亡。

該事件引發社會怒火,如今判決結果出爐,呂秋遠昨(20)在臉書發文表示,茶茶案宣判,黎男涉犯動物保護法判刑7個月,併科25萬元,涉犯恐嚇罪判刑3個月,侵占罪判4個月,恐嚇罪再判3個月,這3罪,不包括動物保護法部分,定執行刑8個月,得易科罰金24萬元。

呂秋遠說明,判決中虐待動物的7個月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只有8個月部分可以。如果他繳不出易科罰金的金額,就要關15個月,外加25萬罰金。呂秋遠也提到,細數過去的虐待動物犯罪史,從沒有任何一位因為虐待動物的被告,因為這項罪行入獄。「黎男是第一位因為虐待動物致死,不得易科罰金的被告。」

呂秋遠表示,自此之後,法官在量刑上,就有前例可循,讓惡劣的被告因為虐待動物入獄服刑,刑度雖然還是不高,但是至少已經是新的里程碑。「茶茶,謝謝你,讓我們的動物權,終於往前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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