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不可集專欄/小英田地清德收 還有收人在後頭
余可及/資深政治記者
藍白推動的國會改革釋憲聲請案,在上周憲法法庭宣判大部違憲後,暫時告一段落。就法案的攻防來說,在總統國情報告、人事同意權審查,以及立法院的調查權行使方面,核心條文幾乎都被宣告違憲,當然算是民進黨大獲全勝。不過長期來看,這樣的判決結果到底對誰有利,其實很難說。
如果從最廣義的角度來看這是憲法法庭判決,最關鍵的應該是大法官們否定了「國會至上」、「國會優先」原則,不認為立法院在職權行使方面優於其他的憲政機關。甚至從某方面說,大法官還認為立法院在職權行使上,若有權力的扞格之處,還必須「以其他憲政機關優先」。這很可能為未來台灣的憲政發展方向,埋下伏筆。
從憲政體制來看,自從第二次修憲以來,政治權力確實是向行政權傾斜的。作為行政權最主要的監督者,立法權卻是被削弱的。除了對行政權最重要的「行政院長同意權」被拿掉,本來是「三大國會機關」之一的監察權,也變成了由總統提名的「準司法」功能。換句話說,依照現行憲法,立法權就已經是處於被閹割的狀態。在此情況下,立法權要對抗行政權的武器,可說極其有限。
而從近幾波重大議題之一的「11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來看,不同於美國體制下若預算被延宕、擱置,聯邦政府將陷於幾乎全面停擺,在我國的預算法規範下,即便預算被擱置,相關法定預算、延續性預算還是可以照常執行,在此情況下,如果預算未如期審議完竣,不但中央政府可繼續運作,還免除在立法院被「凌遲」、「大砍」之苦。說不定反而是福不是禍。
而在憲法法庭的判決後,立法院的處境將更形艱難。影響最大的,倒不是最受矚目的總統國情報告方式。平心而論,總統國情報告由誰主動、是否接受質詢,對於憲政運作的架構影響不大;而人事同意審查權的限縮,其實也無礙立法院各政黨以現有議事手段對各機關被提名人採取何種手段杯葛。
但限縮調查權則不同。大法官對於調查權的限縮是全面的、致命的。從聽證權行使的程序、裁罰的取消,到「不得與其他機關調查權有所扞格」,無疑是將立法院監督行政權的最有利武器繳械。在司法、監察權都可能受到行政權和政治立場影響下,一但執政者違法濫權,而司法權和監察權又視而不見或輕輕帶過,就再無任何制衡機會。
這樣的結果,短期來看,立法院藍白陣營已經成立的鏡電視、超思案調查小組將無法運作;中期來看,未來要成立類似的調查委員會,即使修法,在拿掉了「藐視國會」和「偽證」的裁罰機制後,效果也會極其有限。這當然是對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極其有利的。
只是短、中期對民進黨有利,是否意味長期來看也對民進黨有利?其實不然。最關鍵的原因,就是儘管民進黨不但是執政黨,而且在政黨支持度上,比起藍、白陣營都有一定的優勢;但這樣的優勢真的能長期延續下去嗎?更直白地說,「民進黨真的能永續執政嗎」?
無論從任何角度看,這個假設的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從2018年以來,各場選舉早就不是民進黨獨走,而是藍綠各有勝負。甚至可以說,民進黨之勝選,很大一部分因素來自國民黨自己的不爭氣、國際情勢的轉變,以及在野陣營的分裂,與民進黨本身表現好壞是沒有太大關係的。倒是幾次敗選,都證明民進黨的政權不是鐵板一塊,而是可能會變動的。
所以當下的憲政運作,放到如果是「非民進黨執政」的情況,得失之間就將會瞬間翻轉。而且從2024年的選舉結果來看,民進黨要贏下國會絕對多數,難度可能更甚於贏下總統大選。換言之,如果民進黨輸掉總統大選,極可能無法獲得如今藍白陣營「朝小野大」喘息空間,而是全面居於劣勢。在國會改革被否決的情況下,屆時民進黨要如何監督執政者?
此次憲法法庭的判決,可說有賴於前總統蔡英文提名的諸多大法官「義助」。用一句話來說,就是「小英種地清德收」,藉由這批大法官的判決,賴清德和民進黨贏下了這一局。但別忘了,那句話的下一句是「還有收人在後頭」。到底對誰有利,還難說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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