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宣判死刑合憲「限縮適用範圍」...綠黨團指「評估啟動刑法修正」、民進黨:盼配套措施符合社會期待
憲法法庭今(20)日針對37名死囚共同聲請的「廢死釋憲案」進行宣判,「死刑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精神障礙、心智缺陷不得判處死刑,也強化程序保障。民進黨團回應尊重釋憲,涉及到「刑法」修法問題,黨團會評估啟動;民進黨則說,期盼後續相關單位對於判決旨意的配套措施符合社會期待。
憲法法庭受理死囚的聲請後,於今年四月23日進行言詞辯論,廣邀各路專家學者、死囚辯護律師、廢死等12組民團、以及法務部出席辯論。其中,死刑到底是否存在「嚇阻」效果?一直是「廢死」與「反廢死」爭論的主要論述之一。
此次死刑釋憲案,是由本次聲請的37名死囚,分別為羈押超過35年,羈押時間最久的邱和順,年紀最大,已72歲的王信福、黃春棋、陳憶隆,以及唯一女死囚,林于如,另包括張人堡、張嘉瑤、鄭武松、劉華崑、連佐銘、蕭新財、楊書帆、呂文昇、施智元、劉榮三、王柏英、王鴻偉、陳文魁、沈鴻霖、陳錫卿、廖敏貴、唐霖億、沈岐武、蕭仁俊、廖家麟、徐偉展、歐陽樓、郭俊偉、連國文、李德榮、林旺仁、游屹展、蘇志效、邱合成、彭建源、黃麟凱、沈文賓等37名死囚共同聲請。
憲法法庭以涉及嘉義雙警槍擊命案的「最老死囚」王信福案為主案,另併36案審理。死囚的聲請書認為司法院釋字第194、263、476號解釋時,立法院未通過揭示締約國應廢除死刑的兩公約,但我國各項人權保障已漸達標,後來的幾號解釋也強化人性尊嚴與保障人民的生命,其主張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釋憲。
司法院憲法法庭經4月23日言詞辯論,12名大法官經過5個月評議,於今日下午3點做出判決為,「死刑並未違憲,因此做出合憲性解釋,但須限縮適用範圍」;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導致降低行為辨識能力或辯護能力者不得判處死刑。
憲法法庭同時強化程序保障,判處死刑必須符合兩公約最嚴重犯罪情節,請程序從嚴、在第三審必須強制辯護並行言詞辯論,還要法官一致決。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蔡易餘今日回應,黨團尊重大法官解釋,在合憲部分,表示「刑法」裡面有死刑沒有問題,但條件中針對有精神障礙、精神有缺陷的狀況,大法官認為他在訴訟上辯護能力不足,這部分課以死刑違憲,就可能涉及到刑法修法問題。
針對這部分,未來是否要對大法官解釋揭諸的條件修法?蔡易餘表示,黨團應該要評估和啟動。
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表示,民進黨尊重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合憲性判決,期盼後續相關單位針對判決意旨的配套措施,仍需本於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基本權利的原則審慎研議,符合社會期待。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民進黨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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