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聯手通過「翁柏宗條款」 NCC12月起剩3委員恐停擺

NCC代理主委翁柏宗12月1日起不得延任和代理主委。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NCC代理主委翁柏宗12月1日起不得延任和代理主委。資料照片/林啟弘攝

(菱傳媒/台北報導)立法院7月三讀修正《NCC組織法》刪除萬年委員條款,由於當時尚未施行,行政院指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副主委翁柏宗延任並代理主委,引發藍白不滿。在野黨為拔除翁柏宗,提案明訂新法實施日期。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藍白的提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預計12月1日起不得延任和代理主委。

NCC共設7名委員,4位委員任期今年7月31日屆滿,行政院5月1日公布NCC委員提名人選,提名時任NCC副主委翁柏宗為委員兼任主委,加上陳炳宏、羅慧雯及詹懿廉共4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藍白黨團都質疑其中人選不適任,尤其翁柏宗遭批干預電視台申設審議,要求行政院重提人選未果,因此拒審NCC人事同意權案。

藍白並聯手在7月中旬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明定NCC委員改為「任滿得連任一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並刪除延任規定,也增訂行政院長補足提名期間的規定。不過,由於當時三讀通過條文尚未施行,行政院指定翁柏宗從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職務。

行政院的做法再度引發藍白不滿,紛紛提出《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草案,更改法案公布日施行,將現行條文中「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文字,再加上「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第4條條文及113年11月15日修正之第16條條文,自113年12月1日施行」,該條款也被外界稱為「翁柏宗條款」。

立法院今召開院會,審議藍白共提的《NCC組織法》第16條修正案,在藍白人數優勢下,第一次表決為贊成56人、反對47人,重付表決時,國民黨立委葉元之投錯票,贊成55人、反對48人,全案三讀通過。法案三讀後,藍白立委也齊聚在議場內高喊「拒絕萬年委員,翁柏宗下台」。

若行政院未提覆議,經總統公告後實施,翁柏宗將無法繼續代理主委,同時失去再獲提名的資格。而隨著翁柏宗下台,只剩3名委員的NCC,運作恐將停擺。

黃國昌上午受訪時強調,《NCC組織法》7月16日立法院已經完成三讀,立法院沒有人想像到行政院竟然藉故拖延、不去施行三讀法律案,還做出走小路鑽後門、破壞民主憲政體制的行為。他批評,早在本會期開始民眾黨團早就針對翁柏宗表達抗議,行政院毫無任何反省改進,浪費大家的時間嗎,並呼籲政院應重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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