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 受害家屬與廢死團體反應不同

眾所矚目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做出判決,死刑合憲但必須限縮範圍,包含犯罪類型跟要件都要更嚴格。

  • 大法官認定死刑「有條件合憲」 故意殺人罪情節最嚴重方可判死

其中死刑犯邱和順被控犯下男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分屍女保險員案。對於釋憲結果,被害人陸正高齡82歲的父親陸晉德批評,大法官沒有資格解釋死刑是否合憲。

陸正父親陸晉德說:「你大法官沒有資格來用這個解釋《憲法》,違抗我們全國的民意。」

台南殺警命案被害者涂明誠的二姊認為,死刑合憲就應立刻簽結,讓死囚伏法,釋憲等於是強迫大家給加害者機會,無視受害者的生命。

台南殺警案受害者家屬認為,「強迫社會大眾再一次給予那些加害人機會,那些被害者失去的生命呢?還要再有多少破碎的受害者家庭,才能夠停止這樣荒謬的社會實驗。」

至於高雄苓雅區吳姓男子因懷疑樓上夫婦製造噪音,持刀砍死人,遭雄檢以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針對死刑釋憲結果,家屬質疑,為什麼要給已經犯了滔天大罪的死囚有轉圜的空間?

高雄噪音命案受害家屬說:「還又給這些已經犯了錯的、犯了滔天大罪的那些死刑犯,還有一個空間,那個空間的存在意義到底是什麼?」

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秘書長王致雅表示,「形同2年內還是廢死的狀態,在修法完成之前不得執行死刑,加害者有無限的社會資源,還可以提非常上訴。」

這次釋憲案由37名死囚共同聲請,其中包含羈押最久、至今已超過35年的邱和順;被控犯下建商黃春樹勒贖撕票案,判刑定讞近24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被控教唆陳榮傑開槍殺死2名員警,犯下嘉義雙警槍擊命案的72歲王信福,是年齡最高的死囚。

廢死團體則對死刑沒被判違憲感到遺憾,強調會繼續跟社會對話。

台灣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我們呼籲政府跟民間,還是應該要持續進行社會對話,未來我們還會繼續努力,希望有一天死刑不再存在於台灣的這片土地上。」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則表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死刑釋憲結果雖然出爐,但社會大眾對死刑存廢議題仍各有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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