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明開審「暫時處分」!翁曉玲出招聲請許宗力、許志雄迴避遭駁回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聲請許宗力(中)、許志雄(右)迴避,遭憲法法庭裁定駁回。資料照。陳品佑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聲請許宗力(中)、許志雄(右)迴避,遭憲法法庭裁定駁回。資料照。陳品佑攝


藍白合力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引發憲政爭議,憲法法庭明天將開審「暫時處分」。不過,身為立法院機關代表之一的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搶先出招,她主張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和大法官許志雄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分別向憲法法庭聲請迴避兩人迴避,但憲法法庭今晚分別裁定駁回。

翁曉玲認為,許宗力之前擔任大法官時期,曾對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提出不同意見書,許宗力主張立法院賦予超越325號解釋的國會調查權違反憲政體制,也反對賦予立法院國會調查權與罰鍰的強制處分權。翁曉玲認為,許宗力根本性否定立法院於文件調閱權以外的的國會調查權,許宗力心證已成且有強烈立場,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她也主張,許宗力與主責行政院聲請案的政務委員有師生情誼。柯建銘曾去電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詢問機關代表的相關問題,憲法法庭其後以通知書通知,機關代表最多3人。她認為,由此跡象推論,許宗力受聲請人柯建銘私下關切影響巨大。

此外,翁曉玲也主張,大法官許志雄在2004年12月16日擔任行政院政務委員期間,當年立法院通過《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而行政院提出覆議,他多次公開主張「真調會行使立法院調查權之際,行政首長有權決定不予公開的權力,且由各政黨自行推薦、未經總統任命的真調會委員,均為違憲…」

翁曉玲認為,許志雄已全然否定立法院於文件調閱權外的國會調查權,明顯影響他對相關案件的判斷。許志雄過去是民進黨執政的重要官員,與民進黨及其政府長期有合作夥伴關係,對民進黨及其政府所提的聲請案,難以期待他客觀中立,因此應予迴避。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前出招。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前出招。資料照。廖瑞祥攝

憲法法庭則認為,當事人認為執行職務有偏頗,可以向憲法法庭聲請大法官迴避,但如果僅出於當事人主觀判斷者,不足當之。

憲法法庭指出,大法官曾參與類似案件審理並提出意見書,或曾就類似爭議案件、相關解釋、裁判先例或相關學理爭議公開表示法律意見或學術見解者,不是當然就會損害審理案件的公正性,必須有進一步事證,經理性綜合判斷後,認為已無法期待大法官開放、公平立場審案,才能認定大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

憲法法庭認為,許宗力大法官雖然曾經參與司法院釋字585號並提出不同意見書,其中也涉及立法院調查權相關議題,但尚不足以顯示許宗力就此次的聲請案有何偏頗之虞。加上聲請人也沒有提出足以合理懷疑許宗力因曾提出部分不同意見書,而無法開放、公正立場審理案件的具體事證。

此外,許志雄大法官固然在擔任政務委員任內,就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公開評論,但仍不足以顯示他就這次的聲請案執行職務可能偏頗。聲請人也沒有提出合理懷疑,許志雄在20年前對於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所為的相關評論,為何無法開放、公正立場審理此案件的具體事證。

憲法法庭據此認定,聲請人的陳述屬於主觀意見,難以證明許宗力和許志雄執行職務可能偏頗,因此裁定駁回。

此案由大法官蔡炯燉擔任審判長,由13名大法官共同作成裁定。至於大法官許宗力則自請迴避、許志雄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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